佛山瀚天科技城公租房申请指南/三水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经济总收入核定
瀚天科技城公租房
位于平西社区上海村深海路17号,临近瀚天科技城,提供带电梯公租房共488套,生活和交通配套比较完善,周边有创享家活动中心、市场、公交站。
申请家庭经济总收入的核定
1.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盖章。
1.佛山市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内附诚信承诺书)。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4.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法定结婚年龄以下的可免交)。
5.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以及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要求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要求所属居委会加盖公章);无工作人员提供《无工作证明》(要求所属居委会加盖公章)。
6.计划生育证明。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拥有住宅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资料。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车辆的,提供近期的采购发票或有资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纳税完税证明。
10.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11.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
13.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病人、环卫工人的;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家庭的;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等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
14.其他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申请对象
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的非本区户籍家庭。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区户籍的家庭。
申请程序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表: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所在的社区居委会。
3、审核和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终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A4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的请带备原件供社区居委会核对):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离异或丧偶、死亡的相关证明等资料;
2、房产证明资料,租赁合同等;
3、提出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内的工薪收入、养老待遇收入或其他收入证明,其中:
(1)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见《申请表》),同时附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证据(如工资收入签收表、工资单等)或有反映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工资卡流水账单),以及该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2)已离退休的,提供养老待遇收入证明或有反映该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卡流水账单等;
(3)个体工商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当年度纳税申请的相关报表及税收缴交凭证;
(4)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属居委会出具《就业和收入证明》(见《申请表》)。
4、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读证明;
5、社保参保证明(提供从申请当月之前连续36个月的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对表);
6、残疾人、孤寡老人、危重病人(需提供二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三无”家庭,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等证明证件;
7、其他要求补充的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将作为日后审查的重要依据,所提交的资料将不予以退回。
+相关链接: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为了方便市民申请公租房办理,佛山为你提供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点击下载:《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审批条件如下:
(1)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工作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人均经济收入不高于去年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
(3)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人均拥有住房面积符合我区公布的公租房准入家庭居住困难标准(此标准,须待《条例》出台后进一步明确)。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在我区及外地产权登记面积总和÷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人数
(4)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累计超过本区公布的房产面积标准(此标准与上一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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