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老板注意了!企业用电最新调整
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清理一处
南海多个镇街继续重拳出击
铁腕查“两违”!
01
5个月拆除违建52处
南海桂城老旧小区楼顶违建清拆行动结束
一直以来,桂城老旧小区“脏、乱、差”等问题较为突出,各类私搭乱建现象较为普遍。“随意飘出的防盗网、锈迹斑斑的雨棚、歪歪斜斜的板房等,这些不仅涉及违建,也影响着居民的居住环境。”桂城街道查治办执法人员介绍,百合村等老旧小区因建设时间久远,楼顶违建、加建现象普遍存在,存在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威胁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小区人居环境,今年6月,桂城街道查治办联合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怡海中队,开展一系列老旧小区楼顶违建清拆行动,先后对十七街区、桂花园、第十街区、丹桂苑、海棠村等老旧小区的楼顶违建进行依法清拆,助力老旧小区“换新颜”。
11月中旬,随着最后一处楼顶违建拆除完毕,桂城老旧小区楼顶违建清拆行动圆满结束。5个月内,共拆除38栋楼共52处楼顶违建,拆除面积达2300平方米。
02
停电+拆除
严治城市社区违建
近日,桂城街道查治办联合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城镇住宅整治行动,对辖区小区内违建进行大力整治。今年,桂城街道查治办共整治辖区内14处未按报建规定进行的住宅小区违建。
日前,桂城街道查治办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保利水城广场内存在一处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在建违建。由于该违建严重影响广场内消防安全,查治办随即联合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灯湖中队对该违建进行整治。执法人员要求该处责任人积极配合,并对该处进行了全面清拆,保障群众安全并恢复广场面貌。
此外,桂城街道查治办协助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对丽雅苑丽月阁的违建进行核查,并对该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停电处理,对相关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业主自行整改至完毕。
桂城街道查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桂城街道查治办协助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整治辖区内14处未按报建规定进行的住宅小区违建,目前已完成7处违建的整治工作,恢复供水供电。
03
“净堤”先行
九江镇夯实建设最美河岸线
11月25日,为配合佛山市“清四乱”专项行动,净化河岸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九江镇河长办持续开展净堤工作,对烟南璜矶涌、烟南璜矶支涌的多处乱占、乱堆和乱建等行为开展强制清除。
九江镇河长办组织多部门工作人员近30人,对位于璜矶社区东社村等4个自然村的涉水违建铁棚屋、鱼笼、瓜棚进行强制拆除。当天行动,共拆除涉水违建铁皮棚屋3间,拆除违建面积约250平方米;鱼笼5个、瓜棚2个;清理河道长约1.5公里,清理面积约2000平方米。
此外,11月份以来,九江镇还在海寿村、北村社区、河清社区等地开展净堤行动,共清拆废弃的大型钢结构户外广告架一处,违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拆除钢结构重量约30吨;废弃大型混凝土结构一处,拆解约250立方米,清理拆解混凝土块约100吨;清拆西江滩涂地违法搭建钢结构鱼苗棚架一个,清拆面积约500平方米,清拆钢结构支架约60吨。
04
丹灶拆除违法搭建物
助力乡村振兴
近期,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力量对新安社区一处侵占集体用地搭建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坚决打击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势头。
现场可见,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专业人员对违法建筑物进行破坏性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法搭建物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私自进行围蔽,将公共场地占为己有用作杂物房使用,由于结构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辖区内违法建设之风,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力量对该处建筑物进行破坏性拆除,拆除面积约40平方米。
接下来,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持续保持整治违法建设的工作力度,确保辖区内违法建设逐步清零,为乡村振兴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05
压实责任,多措并举
西樵强力推进“两违”整治
近期,西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群众举报称,某社区一户主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经调查,当事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行加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改正。但责令整改期限满后,该当事人依旧未整改到位。11月23日上午,西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共出动37人次,8车次,对该违法建设宅基地实施拆除整治工作。
近期,西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西樵镇某小区一处房屋的违建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执法队员现场核查,该屋主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建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并责令在限期内整改。责令整改期限满后,该当事人依旧未整改到位。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其违建房屋依法采取停水电强制措施,并再次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当事人尽快整改。11月24日,经执法人员核查,该违法加建部分已拆除完毕。
截至11月,西樵镇拆除“两违”面积138.42万平方米。下阶段,西樵镇继续加大对“两违”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两违”零容忍,不讲情、不手软,坚决遏制“两违”蔓延。
06
狮山清理、整治98处违规广告牌
近期,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官窑中队联合多部门,连续十多日对禅炭路、永安大道和官华路开展违规广告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沿线违规设置、陈旧破损和字迹残缺的广告门头牌匾,并对私自设立违规广告牌的业主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行动共清理违规广告牌98处,约1500平方米,清理暂扣违规广告牌一大批。
07
保持高压态势
大沥持续开展违建整治联合行动
近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奇槎社区反映邝边村、仇边村有多处违建正在施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区域开展检查,经调查走访,排查出违建9处。
为有效落实治违控违工作,11月24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派出所、奇槎社区、供电所、自来水公司、施工队等单位对上述违建实施停水停电措施,现场共拆除电机2台、私接水表5个,剪除电线并查封电箱5个。
08
违法加建楼梯间
里水依法拆除
近期,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对沙涌某小区的一处违法加建的梯间进行强制拆除。
早前,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该小区的一处商铺楼顶正在施工搭建。经查证,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商铺楼顶加建梯间。对此,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向当事人派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但是,当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时,却发现当事人不听劝告,依然进行抢建施工。
因此,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组织执法力量对上述违建行为开展强制整治行动。行动期间,虽遇到违建施工方阻挠执法,但经指导员的普法教育后,施工队也渐渐意识到违建的严重性,最终理解并配合拆除行动。本次行动共割除柱铁4座,并对楼顶梯间墙体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30平方米。
这些属于违建行为
拆你没商量!
Q:违法建设具体是指哪些情形?
据《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三条,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五)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小区违建会有什么后果?
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企图抢建、偷建
任何“两违”行为都在视线范围内!
市民如发现违建行为
可拨打0757-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新一波执法预告来啦~
三水交警划出9条重点路段,
老旧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
违停现象较为严重的,通通都在里面!
交警将在全区大力开展
集中整治车辆违停专项行动
“行动” 预告
1、 整治对象
依法严厉查处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非法占用人行道、阻碍消防通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2、行动时间
宣传教育期(11月20日至12月4日)
借助电视、报纸、电台、新媒体等渠道围绕“整治车辆违停”工作开展宣传。同时,交警部门与镇街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对于部分车主愿意及时挪车离开,三水交警本着温度执法的理念,对他们进行警告教育,并派发车辆违停警告书。
集中整治期(12月5日至次年1月20日)
交警部门组织警力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方式,对主次干道、市场、商圈的违停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巩固提升期(次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深入小区、背街小巷等车辆秩序混乱现象突出的区域(路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进行依法查处。
3、查处方式
交警现场执法
电子警察抓拍
交警划出9条中心城区严查违停路段
1、广海大道
2、健力宝路
3、教育路
4、三达路
5、永兴路
6、康岗路
7、同福路
8、园林路
9、德兴路
上述路段有的靠近农贸市场,有的紧邻老旧小区,还有的是背街小巷众多,这些重点道路很容易产生各式各样的违停。针对这些乱象,行动期间交警会重点查处,常态化严格管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
目前,行动已进入宣传教育期
12月5日正式开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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