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六和中学教学楼)竞租公告
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201室),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中学教学楼的商铺进行公开竞租。根据《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2年7月11日下午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经镇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三、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竞租项目的租金底价(39,726.00元/年),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四、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租时间: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注:因疫情防控期间对人员严格管控,希望各位配合信息登记工作,提前30分钟办理进场手续)。
(二)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1)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2)公司法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镇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镇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租人须知
(一)资产承租权竞得人办理完竞租手续后视同竞得人已到资产物业现场对资产物业现状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交付资产物业时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就物业现状提出任何异议。房屋交付时间由出租方与竞得人自行协商,若房屋存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租赁期内的所有上述费用。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例行消防检查,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可立刻收回房屋。
(二)房屋交付均以现状交接,竞得人(即承租人)接收房屋后,如需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缮,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所有维护修缮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不得对房屋改造更换部分和更换之门窗等设施(如有)进行破坏性拆除或更换。出租方有权监督和验收房屋维护修缮工程质量。
(三)租赁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出租方的原因),而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其他
(一)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二)本竞租项目为第一次公开竞租。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本次竞租资产必须有2人(含2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者申请方可进行竞投,如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资办核准后,再交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重新发布招租信息。如项目二次公开竞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三)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房屋租赁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及三个月的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按物业面积3元/月/平方米计算,面积低于67平方米的则按200元/月/间计算)。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镇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镇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2、非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五)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合同利益纠纷,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六)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www.ss.gov.cn/gzjg/ssqnsz/ggzyjyxx/)发布。
(二)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及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六和居委会信息栏。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有资产(商铺)的公开竞租由镇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镇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附件:1.授权委托书(模板)
2.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模板)
3.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模板)
4.房屋面积测绘图
5.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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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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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201室),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城区人民路15号、六和城区人民路5号、六和城区城中路15号的三间商铺进行公开竞租。根据《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2年7月11日下午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经镇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三、竞租方式
本次三宗商铺竞租项目均采取公开叫价方式,各竞租项目进行竞价时,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竞租项目的竞租底价,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四、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租时间: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注:因疫情防控期间对人员严格管控,希望各位配合信息登记工作,提前30分钟办理进场手续)。
(二)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1.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2.公司法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镇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对应竞租项目的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镇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租人须知
(一)资产承租权竞得人办理完竞租手续后视同竞得人已到资产物业现场对资产物业现状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交付资产物业时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就物业现状提出任何异议。房屋交付时间由出租方与竞得人自行协商,若房屋存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租赁期内的所有上述费用。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例行消防检查,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可立刻收回房屋。
(二)房屋交付均以现状交接,竞得人(即承租人)接收房屋后,如需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缮,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所有维护修缮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不得对房屋改造更换部分和更换之门窗等设施(如有)进行破坏性拆除或更换。出租方有权监督和验收房屋维护修缮工程质量。
(三)租赁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出租方的原因),而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其他
(一)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三宗商铺竞租项目在本年度为第一次公开竞租。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上述竞租项目必须每项有2人(含2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者申请方可进行竞投,如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资办核准后,再交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重新发布招租信息。如项目二次公开竞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三)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房屋租赁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及三个月的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按物业面积3元/月/平方米计算,面积低于67平方米的则按200元/月/间计算)。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镇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镇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2、非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五)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合同利益纠纷,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六)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www.ss.gov.cn/gzjg/ssqnsz/ggzyjyxx/)发布。
(二)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及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六和居委会信息栏。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有资产(商铺)的公开竞租由镇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镇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附件:1.授权委托书(模板)
2.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模板)
3.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模板)
4.房屋面积测绘图
5.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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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1.招标条件
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部分:清除楼梯间以及屋顶的杂物、拆除违建铁皮雨棚、信报箱;地面新建2~3mm厚聚氨酯自流平胶泥哑光漆地坪;墙面翻新刷无机外墙涂料、无机内墙涂料;天花面翻新刷无机外墙涂料、无机内墙涂料;楼梯栏杆与过道栏杆加高、更换过道栏杆;安装成品耐力板雨棚、铁防盗门、铝合金双扇推拉窗、楼层标识牌、逃生标识牌等
景观部分:浇筑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贴透水砖;安装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公告牌、宣传栏、信报箱、凸面镜、成品减速带、腰背按摩器等设施;种植长春花、狐尾天门冬等绿化
安装部分:
电气部分:更换不锈钢配电箱外盒、更换控制开关;壁装一体化太阳能投光灯、太阳能室内感应吸顶灯、吸顶灯、红外线人体感应延时开关、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灭火器、消防箱、配管配线等的安装;红棉新村6、7座表后的强电线更换新电线和线槽到每一户入户箱的数量为暂定,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给排水部分:更换给水立管、更换雨水立管、更换废水立管、管道清淤、化粪池清淤等,给排水部分的管道拆除暂按新建工程量考虑,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56587.0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包括建筑部分、景观部分、安装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56587.04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投标保证金以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应提前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手续,自行承担网络堵塞等其他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和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
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0757-2553815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工、黄工
电 话:0757-22223869
传 真:0757-22223869
电子邮件:208998490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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