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城推进“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新模式!
11月上旬,位于高明区明城镇的王氏潇洒水产养殖场已经盖起厚厚的防冻保温膜。每逢秋冬季节,由于降水减少,鱼塘水位有所下降,需要加注新水,替换部分老化水,以保持水质清新。过去,这些替换尾水是重要的农业源污染,如今则有了新变化。
明城镇水利所介绍,明城今年对辖区内1000多亩鱼塘实施池塘改造,通过引入“三池两坝”,使鱼塘养殖尾水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大幅减少农业源污染,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镇农办工作人员介绍,“三池两坝”,即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以及夹在这三个池塘中间的两个过滤坝。需要替换的养殖尾水从池塘出来后,首先要进入沉淀池静置一段时间,沉淀过滤掉水体里的大块悬浮物,然后经过过滤坝,进入曝气池曝气。
曝气池的主要作用是氧化水体有机物,降解氨氮。镇农办工作人员介绍,曝气池池底安装有曝气管,通过底部增氧曝气方式使水体有机物实现充分氧化。池里通常还会放置一定比例的毛刷填料,进一步提升氧化效率。
经过曝气氧化的养殖尾水,污染程度已经被大幅削减,这时就可以打开过滤坝,让尾水流入生态净化池。生态净化池里种植了沉水、挺水、浮叶等水生植物,还会放养滤食性鱼类和螺蚌类底栖生物,吸收利用水体中的氮磷营养盐。
“经过‘三池两坝’处理后的养殖尾水,部分指标能够达到Ⅳ类水标准,可以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相比之前的不经处理直排河涌,这种做法水处理成本低,对环境影响小,已经被市里列为佛山渔业绿色发展的重点,2026年底前要实现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明城镇农办工作人员说。
明城镇水利所负责人介绍,今年,明城镇对镇内约1100亩鱼塘实施池塘尾水改造,改造鱼塘主要集中在崇步农业园区。其中,潭朗村委会龚村村100亩鱼塘已于今年9月初完成改造,新岗村委会芹水村145亩鱼塘正在改造,已完成90%工程量,崇步村委会石咀村826亩鱼塘改造也完成了80%,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之后逐步投入使用。
“以前,这个片区的鱼塘主要由村民自己挖掘,深浅、大小都不一样。改造工程启动后,由政府出资扶持,我们对片区内的鱼塘进行重新修整,清淤固基,开展方格化作业,使鱼塘分布更加整齐美观,相信以后也能为崇步农业园增色不少。”明城镇水利所负责人说。
@三水街坊
三水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指引来啦!
有什么申请条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快看~
一、受理范围
(一)办理对象
租赁补贴只向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在三水稳定就业的非本区户籍家庭和个人(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发放,已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购买经适房、承租政府其他各类公房的家庭等均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二)办理条件
1.本区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人应当具有三水区户籍并在本区居住和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或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区户籍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度三水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80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机动车辆,但核定载质量1.5吨货车和七座以下客车且行驶证上登记为营运性质的除外;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公司(中心)、企业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 15 平方米);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区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三代共同居住家庭的已婚(离异)二代及其小孩,可视为一个家庭,单独提出申请。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 18 周岁的孤儿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范围内自有产权住房(含租住公有住房),且同户籍或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的,同时符合以上第 2、3、4、6 点申请条件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2.非本区户籍的家庭和个人(新市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非本区户籍人员,在本区常年生活和工作,并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2)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3年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度三水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80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机动车辆,但核定载质量 1.5 吨货车和七座以下客车且行驶证上登记为营运性质的除外;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公司(中心)、企业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且年满 30 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3.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人为非本区户籍人员,并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区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7年;
(5)本人及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
二、所需材料
(一)本区户籍、新市民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离异或丧偶、死亡的相关证明等资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另外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
3.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证明资料,租住私房的提供经备案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租住公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提出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内的工薪收入、养老待遇收入或其他收入证明,其中:
(1)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反映工资收入的银行卡流水账单(或银行存折复印件),收取现金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收入签收表、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或个税缴纳明细清单(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提供”);
(2)已离退休的,提供有反映养老待遇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流水账单;
(3)在领失业救济金人员提交《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或发放失业救济金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4)个体工商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当年度纳税申请的相关报表及税收缴交凭证。
5.在本区读书且毕业后落户在三水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本区工作的相关证明;
6.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相关证明;
7.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读证明;
8.属于低保、低保临界、残疾人、孤寡老人、危重病人(需提供二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特困供养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的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9.申请人的居住房屋被列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10.户籍属于三水区村委会的,须提供在本区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含年度分红情况)的证明;
11.新市民家庭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居住证,申请人提交从申请当日之前连续3年的社保参保证明;
12.单身申请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以便核查房产信息;
13.其他要求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经备案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以及父母(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以便核查房产信息;其他要求补充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全年工作日均可申请
四、办理程序
领取表格: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受理点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提交资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受理点,由受理点将资料录入系统。
审核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镇(街道)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复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本区户籍居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2)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无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
八、咨询监督
西南街道咨询电话:87618891;
云东海街道咨询电话:86162612;
乐平镇咨询电话:87392597;
芦苞镇咨询电话:87233844;
白坭镇咨询电话:87563023;
大塘镇咨询电话:87278902;
南山镇咨询电话:87219307;
区住建和水利局咨询电话:87781072。
九、注意事项
(一)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租赁补贴标准按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实行差别化计算。根据租赁补贴公式计算得出的补贴金额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约定的房屋租金两者之中取低值确定。租赁补贴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2.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补贴金额=(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5平方米-人均自有产权居住面积)×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保障人口数×补贴比例。
注:
(1)2020年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6元;
(2)保障人口数按申请家庭人数计算。1人户按2人计算,2-3人户按实际人数计算,4人以上按4人计算。
(3)结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6个档次按50%至100%的比例进行计算补贴金额。例如:1-2人户每月最高可领取补贴480元;3人户每月最高可领取补贴720元;4人户每月最高可领取补贴960元。
详情可咨询各村(居)委会、镇(街道)住建部门。
(二)《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租金分档补贴原则,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人(以下简称“保障对象”)发放的现金补贴,以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两种不同形式,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能再领取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同一时期内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和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荣获
“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其中,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市五区中唯一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获奖单位;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获评“先进集体”称号,为佛山市唯一入选的基层监管所!
一起来看看他们为什么值得我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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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篇
今年以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使命,以“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为要求,立足建设“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不断推陈出新,立足顺德实际,为群众办实事。
01、落实疫情防控,守住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线
2022年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全力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牢牢守住市场监管领域防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42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11452家次。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创新,应用全市首个农贸市场“智慧防疫道闸系统”,实现自动扫码、自动测温、自动识别绿码、自动识别是否佩戴口罩、自动放行功能;上线全省首个预约购药微信小程序,购买退热药品等《目录》内药品信息登记耗时从3分钟缩短至30秒。
0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企业干事创业“大市场”
顺德区推行企业开办“1”网通办、证照联办“1”照通行、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1”单全免、特种设备全程网办、“个转企”等多项改革,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截至目前,“一照通行”业务累计办理4.83万笔,超7成新设立市场主体通过线上办理业务,为群众减少往返窗口9.59万次。
截至目前,顺德区实有市场主体数量为357084户,其中企业154500户,个体工商户20258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同比增长9.17%和13.54%。
03、“大质量”体系成形,推动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投入2.8亿元资金专设质量品牌、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扶持项目,2022年已发放相关项目扶持资金2716万元;重新修订《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支持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顺德在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总数连续多年稳居全省县域首位,顺德企业获认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237家,新增认定数连续三年居佛山全市第一。
此外,顺德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推广。
在知识产权方面,顺德全区建成“1个平台+N个站点”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网络,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有效辐射全区十个镇街。
在标准化方面,顺德全区新增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139项、行业标准15项、地方标准6项,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52%,数量全市最多;28家企业的39个产品通过“佛山标准”评价,占全市近40%,数量居全市第一;新增529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2064项标准,居全市首位;全区累计共有12家单位的7个项目获得标准化领域最高荣誉“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86家(次)企业的128项标准入选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数量居全国县域第一。
2022年,“香云纱”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保名单,“云纱故里”“顺德家具”集体商标相继注册成功,顺德特色产品和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认同度和竞争力逐步提升;全区还积极探索开展顺德传统美食标准研制,发布上百道美食标准。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四大方面入手,落实市场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让群众的“菜篮子”拎得安心又放心。顺德区出台《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引导高水平改造,在全区在营186个农贸市场中,已有69个完成改造;打通“批发市场/屠宰场-集中加工中心-农贸市场-销售档口-消费终端”的食品安全信息溯源全过程,在生猪肉品、水产品、蔬菜、烧腊熟食、湿米粉、豆制品六大重点品类实施溯源管理,截至目前已实现溯源产品5969个,录入溯源信息435003批次;落实食品安全“最严执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全区食品药品方面立案981宗,数量比往年大幅增长。
——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消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特种设备93581台,其中在用79786台,截至10月底全区共检查企业5888家次(包括108家重点单位),排查安全隐患3423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02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263宗。
——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顺德区高规格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237宗,对厨卫电器、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家具、灯具、水暖卫浴等7类重点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对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展会、电商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在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50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603家次,产品质量案件立案237宗。
桂城篇
近年来,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和街道中心工作,立足建设“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严守监管底线、优化服务渠道、创新突破发展,为助力全省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统一大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
攻坚“守护工程”
“大监管”成效持续凸显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打造佛山市首个食品药品智能化监控平台,其经验做法登上《中国市场监管报》。
同时,相关负责人紧盯人民群众关切,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网络订餐净网等各类执法行动超300次,近五年查办各类违法案件4793宗,罚没金额1290万元,清理各类窝点40逾个,以雷霆手段治理乱象,守护一方平安。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还成立了“消费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逐步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三位一体”消费纠纷化解格局。其中,2名同志获市级“最美热线人”和“十佳消费维权调解能手”称号,1案例获市级“十佳消费维权调解案例”。
推进“活企工程”
“大市场”环境迸发活力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改”优服务,全速提质增效,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联办 一照通行”、“网上办”、“智能办”等便企措施,实现业务量质齐升。目前辖区共有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9758户,主体数量年均增长超20%,保持良好增长态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以“创”强企业,深化品牌效应。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力促7家企业获中国专利优秀奖,4家企业获广东省专利优秀奖,为全区之首。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助推“名标工程”建设,目前,桂城企业已累计注册商标40837件,更推动个体户转型升级,已引导培育499户个体户实现转型,数量列全区首位。
同时,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落实区、街道对平洲玉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部署,出台全省首个镇街级玉石网络直播营销规范指导意见,以“治”促规范,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打击虚假宣传、B+C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已查办相关案件10余宗。
培育“品质工程”
“大质量”格局加速形成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力推质量强区建设,目前,桂城已有1人获评全省首个、全市唯一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个人奖,1家企业获评市质量管理成熟度4A称号,8家企业获评市、区政府质量奖。同时,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高标准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桂城现有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区域3个、市级示范单位18家,是南海区唯一的市级“阳光餐饮示范镇街”。
荣誉在手,责任在肩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表彰内化为动力
强化监管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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