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米南海版 《清明上河图》,就在这里展出!
超震撼!
有着南海版《清明上河图》
之称的《清代南海风情图》
以44米巨幅长卷形式
在佛山南海千灯湖环宇城展出
近日,《清代南海风情图》文化艺术展在南海桂城千灯湖环宇城展出,44米长卷展现了清代南海境域内的秀美风景,再现了对外通商口岸的繁华贸易,吸引不少市民拍照留念。展览将持续到2023年1月10日。
走进千灯湖环宇城1楼中庭,一幅长约44米、高约3米的《清代南海风情图》瞬时让人眼前一亮。画卷不仅还原了镇海楼、官山圩、祖庙等地标性建筑,还有或出海或农耕、或耍武艺或看热闹的芸芸众生跃然纸上,龙舟赛、舞狮、武术、粤曲等清代南海的民俗风情也穿插其中,令人仿佛身临其境。
据介绍,《清代南海风情图》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梁国荣、江显蛟,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曹毅强三人共同创作,画卷长约22米,高约1米,现收藏于南海区博物馆。本次《清代南海风情图》文化艺术展,以《清代南海风情图》(绘画部分)为蓝本,按原作品比例放大,通过绢布喷涂制作方式在大型弧形展架上进行展示。
长卷全面展现了清代南海农业、工业、商业及南海民俗,尤其重点展示了广州十三行的商贸繁荣,清代佛山镇制陶、冶铸、中成药、手工业的繁荣,以及西樵和九江农业、缫丝业、丝织业的繁荣景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当下,打造现代化活力新南海,文化是新引擎。在今年的南海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座谈会上,南海区委书记顾耀辉提出,要充分挖掘南海丰富的文化资源,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提升现代化活力新南海软实力。
本次《清代南海风情图》长卷在千灯湖环宇城展出,是该作品第一次走进商业体。活动进一步传播及传承本土优秀文化,展示南海多元人文与民俗特色,同时发挥商业空间在文化传承上的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社会教育服务。
“博物馆的藏品不是高高在上的。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就是要走入民众生活,变‘独乐乐’为‘众乐乐’,让其成为民众生活的精神滋养,才能更好地为民众增添更多的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让文物活起来,要延伸博物馆的触角,扩大其文化的传播面。城市中心的商业空间,作为繁华之所,可成为文化宣传教育的阵地。未来,将探寻更多的形式,让文物走进生活,让文化进入寻常百姓家。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在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再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我在东莞上班,能不能在佛山办理不动产业务呢?
我在南海区投资了一间商铺,请问可以在禅城区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目前
依托佛山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
佛山已完成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和跨市通办——
2021年-2022年,佛山市先后与珠海、东莞、中山签订了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框架合作协议,以“标准规范、异地收件、属地审核、线上审批、协同联动”新模式,成功开通企业、群众办理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一次办”异地办理渠道。
目前,企业、群众可实现“进一扇门,办两地事”,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和跨市通办。市民如需跨区、跨市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只需前往佛山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跨城通办”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跨城通办”窗口地址
1.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35号窗
2.南海区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3.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4.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7号窗
5.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厅
下一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化“跨城通办”合作,推动更多不动产业务类型纳入合作范围,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投资、置业、安家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进一步提升湾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实施以来
对广大桂城新市民与出租房房东
有很大的影响
快来看他们之间的日常对话
释放了这些重要信息
???
租客与房东的日常对话
01
微普法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本市户籍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居住的人员。
第八条
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为居所报送人。
第九条
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下列居住信息:
(一)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居所地址、类型;
(三)入住、搬离时间。
第十二条
居所报送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信息化自助申报平台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第二十四条
居所为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承租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02
微普法
根据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悉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居所报送人将获悉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微普法
根据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居所报送人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提供居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罚款。
佛山市于2021年出台《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为加强非户籍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居住信息登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今年以来,我区各镇街派出所加大力度,对不配合报送非户籍人口信息的居所报送人进行严厉处罚。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共处罚案件103宗,处罚人员103人。
今年,公安部门和各镇街综治(流管)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加强非户籍人口服务管理,来看看以下的案例吧!
案例一
2022年5月,某镇街公安、综治(流管)等部门在开展出租屋巡查走访时,发现某房东法律意识不强,仍抱着过去“只收租不管理”的侥幸心理,未主动报送其租户(非本市户籍人口)的个人信息。因此,相关部门对该房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安责令其限期改正,但该房东仍拒不整改。
经部门联动检查,该房东的违规事实已核查认定,公安部门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房东处以五百元罚款。该房东接受罚款,并认识其违规行为,表示要承担好房东的责任和义务。
案例一
今年9月,某社区民警、网格员和流管员对辖区出租屋开展入户走访时,发现某出租屋有4名租户未按要求报送其个人信息,且该出租屋没有按规定安装链接公安后台系统的门禁视频系统,社区民警现场责令该屋主限期内整改。
5天后,社区民警、网格员和流管员再次登门时,发现1名租客在该出租屋居住了20天仍没有按规定报送其个人信息,且该出租屋仍未按规定报装门禁视频系统。因此,公安部门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出租屋主处以1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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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各位桂城新市民
抓紧时间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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