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门特病种需要年审吗?年审有效期有多久?
具体哪些门特病种
需要办理续审?
小保话你知!
需要年审的门特病种(有效期结束前)
不需要年审的门特病种
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的情形
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销售儿童票
视力残疾旅客
可以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霸座
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
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日前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以下简称《客规》)
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原《客规》是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近年来,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铁路营业里程不断增加,高速铁路快速发展,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发生巨大变化,铁路运输企业不断突破传统客运服务形式,实现服务、经营创新。原《客规》的部分内容已经与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新要求不匹配,与铁路旅客运输实际不相符,还有不少内容滞后、缺失,需要调整或者补充。为了更好适应铁路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行为,保护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修订完善《客规》并上升为部门规章。
儿童票按年龄或身高销售
长期以来,铁路一直实行以身高作为儿童优惠票的购买标准。近年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舆论呼吁铁路调整儿童票购买标准,对以年龄作为儿童票购买标准有普遍认同感。
据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司长王忠刚介绍,此次修订,在儿童优惠票的售票标准上取得重大突破。根据我国保障儿童权益有关年龄规定,借鉴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相关行业儿童票年龄标准制定情况,按照不缩减儿童票受益人群范围的原则,根据铁路运营实际,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的情形,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标准售票。
具体来说,对已经实行了车票实名制的列车,儿童优惠票以年龄为标准,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有的列车和车站受设施设备、环境条件影响,无法实行实名制,如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儿童优惠票仍以身高为标准。
依据《客规》, 除需要乘坐火车通勤上学的学生和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儿童外,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未满14周岁或者未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身高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随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保障特殊群体乘车权益
除了调整儿童优惠票售票标准,扩大儿童权益普惠范围外,《客规》还对学生、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等群体实行优惠(待)票。
《客规》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含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军事院校,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研究生,凭学生证(中、小学生凭盖有学校公章的书面证明)每学年可以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盖有院校公章的学校书面证明当年可以购买一次学生优惠票。学生优惠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席或者动车组列车二等座。
为保障军人乘车权益,《客规》明确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要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遗属,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
为保障特殊群体旅客乘车权益,《客规》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要为老幼病残孕旅客等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为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特别明确视力残疾旅客可以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明确可拒绝运输的情形
“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拒绝运输及补收票款的情形,既便于企业按规定操作,又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客规》时如是说。
《客规》规定对下列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一)有本规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拒不支付应补票款、加收票款的;
(二)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三)购买实名制车票但不接受身份信息核验,或者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施隔离管理的;
(五)扰乱车站、列车秩序,严重精神障碍和醉酒等有可能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旅客不听从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劝阻,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运输。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此外,加大力度制裁霸座行为在《客规》公开征求意见时就备受关注。如今,《客规》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谈及《客规》在畅通旅客维权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保障措施,王忠刚介绍,一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明确旅客有权就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问题向铁路运输企业投诉,也可以向铁路监管部门投诉。二是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旅客运输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渠道,配备投诉处理人员,保证投诉渠道畅通。三是规范投诉处理时限,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到旅客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10个工作日内告知实质性处理结果,对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1月16日,深圳举办
“儿童友好,一起向未来”为主题的
儿童友好城市论坛
佛山积极投身于
湾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融合发展
佛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甘绮霞
作为佛山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佛山成为湾区儿童友好城市倡议的
发起城市之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贺连辉,广东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赛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代表郑道,通过线上出席论坛并致辞。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妇儿工委主任陈清,深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刘蕾现场出席论坛,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各位委员、各区分管领导以及各区妇联主席参加现场活动。
大湾区城市代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分享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吸引了全国30多个城市近40万人次线上观看。
论坛包括1个主论坛和3个分论坛
分论坛以“儿童友好空间设计”
“儿童友好心理建设”
“儿童友好早期阅读发展”为主题
相关领域的专家展开了探讨交流
陈清等领导在主论坛现场启动了湾区儿童友好城市倡议,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妇女儿童工作者,共同发起粤港澳大湾区共建儿童友好城市的倡议,携手推进湾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融合发展,促进儿童健康茁壮成长。
欧晓理表示
深圳在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国最早开展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探索实践,制定了一系列建设规划、标准指引和行动计划,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树立了榜样。希望深圳继续先行示范,主动讲好中国故事,让儿童友好成为促进民心相通的国家名片;统筹推进“五个友好”,让儿童友好成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现实路径;着力强化“一盘棋”系统理念,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事业。
贺连辉表示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涉及政策制定、公共服务、权利保障等各方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宣传倡导、空间改造、发展保护等方面整体推进、落细见效。
方赛妹表示
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深圳在全国率先系统性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创新实践,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探索出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建设路径,特别是在顶层设计、儿童参与、宣传倡导等方面成效明显。希望深圳继续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工作持续推进,团结更多儿童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的新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郑道表示
要汇聚每一束光芒,照亮儿童美好未来,儿童友好城市意味着所有男孩和女孩都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城市为女孩和男孩保障高标准儿童权利和平等机会,儿童可以共同参与城市的决策并采取行动。儿童的福祉是城市健康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联合国儿基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在协助实施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对话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对话环节邀请到
来自深圳、香港、澳门、广州、佛山的代表
进行交流
刘蕾分享了深圳率先在全国开展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创新实践,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儿童和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以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努力为孩子们做我们应该做、能够做、做得好的任何事情。
来自香港的元新建城(深圳)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阮文韬,从城市建设角度介绍了香港在公共空间设计上更好服务儿童以及完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和指引的举措,并分享了与国际接轨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理念,探讨为儿童提供更多的游玩“冒险”空间。
澳门妇女联合总会会长刘金玲通过视频与现场连线,分享了澳门在儿童健康、教育、福利、发展、保护、公民参与等领域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的具体措施。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五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余炜楷介绍了广州推进儿童友好纳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相关举措,具体讲解了资源的使用如何充分照顾到儿童需求,以及城市规划如何为儿童的生活、学习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佛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甘绮霞从两个方面介绍了佛山从教育、福利保障、发展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践经验。
佛山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有信心、有基础、有条件。儿童健康得到充分保障,儿童教育得到全面发展,儿童福利保障不断提升, 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儿童法律保护不断完善。
佛山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有目标、有计划、有举措。不断推进社会政策友好,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友好,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产品;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的儿童福利;推进成长空间友好,营造品质宜居的城市空间;推进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推进产业发展友好,重塑儿童产业的生态格局。
未来,佛山将主动融入促进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突出“三个立足”——立足儿童优先,用行动促进理念共融;立足广佛极点,用产业促进经济共融;立足岭南底蕴,用平台促进文化共融。佛山将继续围绕“六大友好”,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对话嘉宾们还对
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和融合发展方面
提出了构想和建议
主旨演讲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一所所长、儿童友好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刘磊围绕“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标准”发表演讲。他认为儿童友好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深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已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转变,并重点介绍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制理念和重点内容,《指南》结合深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创新条文,向更广域、更纵深探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四级调研员、深圳市学校规划与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周红玫结合深圳新校园行动计划和南山区“百校焕新行动”的具体实践,为大家介绍如何将儿童友好理念应用到校园建设和改造,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友好的成长空间。
北京土人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景观设计》杂志学术主编庞伟围绕“儿童友好的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主题,实时连线分享了公园中的儿童互动性设计相关理念,他认为儿童的成长应该面向自然,要为儿童设计相对动态的、互动性更强的公园,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完整、更贴近自然的活动空间。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副教授、景观设计与儿童福祉实验室负责人韩西丽以“城市日常景观的儿童友好”为主题进行分享。她表示,塑造更好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日常景观,对于提升儿童身边日常生活空间吸引力来说尤为关键,并简要介绍了塑造儿童友好的城市日常景观的有效途径。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孟建民在演讲中提出,要将儿童友好理念与城市建设发展有机融合,将儿童活动网络融入到城市开放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空间系统,从而加强儿童友好空间的设施建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1月18日,大鹏新区还将举办以儿童友好“海洋+”为主题的专题分论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将围绕海洋教育与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儿童友好社会等主题进行分享和研讨。
深圳在全国最早开展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探索实践,“率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47条清单,向全国推广。
本次“儿童友好,一起向未来”深圳儿童友好城市论坛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促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互学互鉴、融合创新以及儿童友好领域的研究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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