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市场营销方案一
一、营销目标
二、营销对象
三、市场分析
四、营销方案的内容
五、营销方案执行要求和保证
一、各品牌负责人必须熟悉并掌握本品牌的市场状况,并在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应包括:
a、本品牌的市场区域划分;
b、市场目标人群分析(年龄结构及收入水平分析);
c、目标消费群细分分析;
d、本品牌市场的竞争对手,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
二、要有一个健全的客户档案和数据库,并进行及时更新,要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以便随时提供准确信息。
(一)目标市场:在现有产品范围内选择目标市场,以本公司产品为依托,对其它家具企业和品牌进行辐射。
(二)顾客类型:目标客户群体包括经销商、代理商、工程商、零售商等。
(三)销售区域:主要是以城市中心区域为主,在城市边缘区域的经销商、代理商和工程商也应予以重视。
(四)产品系列:实木家具系列;沙发及软床系列;餐厅及卧室系列;书房与儿童家具系列等等,按销售地点、经营规模等不同来区分产品,根据不同需求建立不同的数据库。
(五)目标价格: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三、要经常了解各品牌经销商与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对营销活动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
(1)市场营销方案的实施
(2)市场调查与分析
(3)广告宣传策略
四、营销方案的实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有专人负责市场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信息。
定期对营销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保证营销方案的顺利实施。
注:本章无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五、制定相关政策及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1.市场拓展及费用投入
2.公司发展战略
3.经销商资源分析
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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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含出境定居人员)需要在认证期限12个月内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成功后认证期限增加12个月;如果退休人员没有在认证期限内进行认证的话,养老金将在第13个月暂停发放。停发后,退休人员需再补办认证手续,才能继续按月发放,暂停时间的待遇也会补发。
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参保人都按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计算。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足,能否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也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出境定居、死亡等特殊情况,
个人账户储存额会怎样处理?
参保人退休前出境定居,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定居,由社会保险部门继续支付养老金。
参保人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死亡的遗属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有何受理条件?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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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白云美湾凤翔产业园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048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9日 0时0分~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97.14847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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