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关于无主零星余泥渣土杂物清运购买服务的公告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2023年无主零星余泥渣土杂物清运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二)项目名称: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无主零星余泥渣土杂物清运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四)项目预算说明。
1.最高限价,折合全年清运任务约2200吨或2200立方米,含铲车、处理、运输等费用。
2.若年度总费用超过或低于最高限价的10%,按年度实际清运量比例结算。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以公开询价形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按照街道提供的收纳点,在约定时间内清运余泥(含袋装及散装、花泥、淤泥等),杂物(含废弃家具、木料、装修材料、垃圾及绿化植物等)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三、供应商资格
(一)报价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企业(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供应商未被例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地址: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二楼),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三)报名方式: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红色公章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提交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年度最高限价报价;
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建筑废弃物清运车辆资料(含运输车辆承载重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6.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比选
由采购单位组织询价小组,参照资质、服务质量、响应速度、过往业绩、报价等因素,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综合比选。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3年2月8日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保洁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待遇
按照荔湾区环卫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2月8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3年2月8日
广州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广州市、经批准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在2月13日-28日期间,请各拍卖企业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提交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表1);
(二)2022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表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2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2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903室)。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将委托广州市商务局(会同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对该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广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模板
2. 2022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模板
3.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封面及目录模板(点击下载所有附件.doc)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2月8日
(协会联系人:温国健,电话:13580458557,87396212-8006;广州市商务局联系人:谭文伟,电话:813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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