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普法阵地“上新”了——南庄镇举办悦湖市场开业庆典暨“反诈菜场”普法示范点揭牌仪式
2月11日上午,南庄镇悦湖市场开业庆典暨“反诈菜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绿岛社区举行,南庄镇副镇长、南庄派出所所长文锋、禅城区公安分局公共关系科科长廖海飙、禅城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主任温文水以及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镇普法办、南庄派出所、绿岛居委会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揭幕仪式并发表了讲话。
农贸市场是百姓过日子的菜篮子,也是呈现文明形象的关键对话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湖田路7号的悦湖市场,于2023年2月11日按照三星级农贸市场标准完成升级改造,全新开业。悦湖市场是南庄镇开年以来第一个完成升级改造并正式对外营业的市场,积极快速响应了“开局即开干,开干即开战”的号召,打响了2023年南庄镇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第一枪。
同时,在禅城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的指导下,由南庄派出所会同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镇普法办、绿岛居委会等单位根据农贸市场人流密集,最具烟火气息的特点,将该市场打造成禅城区首个“反诈菜场”示范点,以菜市场为中心广泛辐射,构筑反诈防诈“安全网”,让商户、摊贩成为防诈反诈“宣传员”,充分发挥菜市场人流量大、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将反诈宣传传递到广大市民,起到筑牢反诈安全网的效果。
悦湖市场的正式营业,一方面补充完善了该片区的生活配套功能,让周边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满足附近居民的“菜篮子”需求,助力拉升消费活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悦湖市场作为禅城区首个“反诈菜场”,在禅城区内建立了一个特色普法先行标杆,充满“土味”又琅琅上口的反诈标语让防诈反诈工作更“接地气”,使大家的反诈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增强,让大家在装满“菜篮子”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感冒药和退烧药可以一起吃吗?”“吃了这个药多久后才能喝酒呢?”,不少市民在日常用药都会有这些疑问,2月1日,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药学药物咨询门诊正式开诊,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
该门诊以临床药师团队为核心,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用药评估、用药调整、用药计划、用药教育、随访指导等一系列专业化、精准化、合理化服务,帮助患者解决用药期间的困惑,进行“一对一”的精准用药指导。
1.招标条件
黄龙村龙涌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以经费批复[2022]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14m,基底面积为338.21m²,总建筑面积为1085.09m²;拟采用桩基础,及配套设施和室外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具体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 2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由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实体施工期为205个日历天(由开工至初步验收合格)。从监理发出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20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工(初验合格),逾期按误期赔偿费的约定进行处罚。从交工之日起计算,30 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逾期按误期赔偿费的约定进行处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749780.2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黄龙村龙涌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建筑高度 14m,基底面积为338.21m²,总建筑面积为1085.09m²。
1)建筑部分: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墙柱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金属栏杆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室外市政部分: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新建块料人行道铺贴、新建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3)安装部分:室内强电,弱电,防雷,给排水,消防,卫浴设施;室外排水检查井沉泥井,雨水口,出水口,化粪池,消防灭火器具,消火栓,通风设备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本项目采用微信支付,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大道38号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邹敬初
电 话: 137246690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环城路东二巷一号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 张工、吴工
电 话:13630059386、18029220175
传 真:0757-26669861
电子邮件:3502468278@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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