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中学招聘高中教师2名
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临聘教师1名,高中政治临聘教师1名。
应聘条件
(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高中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
(三)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禅城区教育局临聘教师入库人员资格者优先;
(五)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岗位待遇
按禅城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待遇,按国家规定签订合同,并购买公积金及社会保险。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求职材料(含个人简历、近照、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获奖证书等)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学科”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fssdezx@qq.com。学校将安排初审合格者进行招聘面试,择优聘用。
联系办法
电话:0757-83931810(冯老师),0757-83931821(戴老师)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12号(地铁季华园站)
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第二初级中学
招聘岗位
初中政治临聘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功底、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教学业绩良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应聘方式
临聘教师请在2023年2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获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连同近期彩色全身照片1张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31547279@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应聘学科。学校将根据情况择优电话通知面试,合则约见。
福利待遇
临聘期间待遇依照南海区狮山镇校聘教师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757-86449674
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实验小学
招聘岗位
信息和科学教师各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已取得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6.科技类、信息学竞赛指导水平高的优秀教师优先录用。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有效。
2.报名方式:请将简历、生活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发至QQ邮箱:474175649@qq.com,文件名称“姓名+科目”。
3.联系人:杨老师 13172323077
4.学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0号。
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试讲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体检
体检统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改“承诺”,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转让“满五唯一”住房,申报免征个税;将房屋、土地从个人名下转至个体工商户名下,申报免征契税;取得特定用途车辆,申报免征车购税……3月1日起,这些税务证明事项将从“证明”改为“承诺”,使纳税人获得更多便利。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
本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共有6项: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证明用途: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证明用途:城市公交企业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专用车证。证明用途: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防汛专用车证);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证明用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证明”和“承诺”之间,应如何选?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自愿选择。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据介绍,纳税人对税务证明事项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可向税务机关索要纸质或下载电子形式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该文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在该文书第二部分“纳税人承诺”中勾选或简要填写必要的承诺内容,签字盖章确认即可。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汪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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