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以禅财基概〔2022〕1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和平路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概算约759.39万元,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建筑物、搭建临时厕所、修建亲水平台及游客中心、亲水平台电气工程、给水工程、现场拆除电气、给排水工程、游客中心给排水部分、暖通部分、电气部分、防雷部分、弱电部分、室外电气部分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111天,计划工期:11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71840.92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包括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由于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显示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属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策文件(可提供网站发布截图或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但必须显示内容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如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视为有效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佛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条的规定支付。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7-8390280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三层303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工、庞工
电 话:0757-82703832
五金杂件及生产经营类日用百货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3 月 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Z-GC-2023Z-001/YK-XZ-2023-001
2. 项目名称:五金杂件及生产经营类日用百货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标,不设预算金额。
4. 采购数量:
注: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 2 月 14 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 2 月 21 日17时30 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日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日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售后不退。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7日9点00分至2023年3月7日10点00分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投标人代表(每家投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必须遵守现场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进场登记。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投标人代表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可自行离开。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工程招标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采购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佛山盈科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13号F座
联系方式:0757-8222724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3号天华商业楼4座7楼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018847
邮 箱:gdzzxmgl@126.com
“奶茶杯”“星球杯”
“可乐罐”“萌虎杯”
......
近日,市场上
这些看起来萌萌哒的“零食”
受到不少年轻人的热捧
警惕!千万不要碰!
其实
这些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调味电子烟!
据新华社2月13日消息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开展
“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
查获各类“奶茶杯”“可乐罐”72.38万支
高度警惕!
调味电子烟“换马甲”
“奶茶杯”“可乐罐”等形状新奇的
儿童玩具、新潮饮料、酷炫食品
都是调味电子烟换的“新马甲”
大多是一次性电子烟
还有多种口味可供选择
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具有较强的诱导性
早在去年10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已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
除了“奶茶杯”
还衍生了流体熊、小萌虎等
“新潮”形状
口味命名也紧跟流行趋势
包括冰爽荔枝、初露青提等
“变装”后的调味电子烟在线下实体店以及电商平台很难买到,但在微商等渠道却一直畅通,此前已“悄悄”流行。
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卖家通过发布相关视频,吸引感兴趣的消费者导流到社交平台进行交易。
危害大!
“奶茶杯”等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
“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商家更有利可图。
“奶茶杯”等多为“三无产品”。
同时,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技术投入低,并且藏于暗处,相关部门打击难度较大。
因此,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奶茶杯”等产品大多为“三无产品”,包装盒大都是英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主要成分。
而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烟草味电子烟,产品执行标准号、售后服务热线、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都在外包装上均有明显标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
“奶茶杯”等“三无产品”
背后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有人吸完反映
“吸了一口就想吐”……
该局同时提醒大家
电子烟危害很大
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
都是尼古丁
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
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更别说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还没有成熟
会对大脑造成更大的伤害
引发其他问题
还有一点
电子烟不能帮助戒烟!
如大家发现售卖、吸食
“上头电子烟”违法行为,
可立即拨打12345举报!
涉案金额超5亿!
官方出手整治调味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查破各类案件593起、追究刑事责任188人、查获各类“奶茶杯”“可乐罐”72.38万支,依法严厉打击该类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四个月,国家烟草专卖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69万人次,实地检查销售网点12.15万户次。
根据市场检查结果,该类商品均为非法生产的伪劣电子烟产品,其形似儿童玩具、新潮饮料或酷炫食品,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且添加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网络渠道隐蔽销售,更有甚者引诱未成年人成为其分销代理下线。
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各地重拳出击,接连破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363起,无证经营电子烟案件115起,涉案金额5.07亿元,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373户、自动售卖机27台,删除各类违法违规链接14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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