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3A2001
项目名称: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一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6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6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的有效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8330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95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789950-602
项目概况
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6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0224
项目名称: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8,093.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8,093.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特殊教育服务 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18,093.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买特殊教育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康复实验学校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6号
联系方式:1305803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盈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4栋1407房之一
联系方式:13798659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13798659006
近年来
在国家一系列医保新政的组合拳下
医疗费用成本控制
已成为医院运营的关键命题
对院内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
也需保持高度关注
针对此,我们梳理与汇总了
2023年1月与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的“大事”
帮助医院了解该项工作的最新动向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加大飞检工作力度
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对2022年医保飞检工作进行了总结:全年检查医药机构76.7万家,查处39.8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88.4亿元,移交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6478家(人)。
过去5年(从2018年开始),全国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累计检查医药机构318.9万家次,处理154.3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771.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24.5万件,评定184家医药企业失信等级并实施惩戒。
同时,会议对2023年医保工作提出了九大要求,其中第四点提出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各级飞检力争实现辖区全覆盖。依托智慧医保赋能非现场监管。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
简析
2023年,“强化医保监管”依旧是全国医疗保障系统的重点工作,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包括: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包括违规收取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串换项目、违规采购线下药品、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医保基金监管不仅关系医院的“钱袋子”,也影响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在2022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前置要求中,依旧关注医院违规采购、恶意骗保的违法行为。如果医院有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违法违规采购或使用药品、设备、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面临的将是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
在此背景下,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应当注意三大点:一是熟悉《医疗机构定点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规,了解医保违规行为的界定并进行有效监管;二是注意DRG/DIP管理动向,分析院内重点病种费用结构,围绕病种进行精细化管理;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全院医保合规意识,同时优化考核,对医生的绩效考核以合理诊疗为核心,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保基金举报奖励:2023年1月正式施行
2022年1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取代了原有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国家层面的举报奖励办法发布后,部分省市也跟进修订了当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例如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将奖励范围从既往的骗保行为举报扩展为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5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
简析
尽管国家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但受利益的驱动,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力量很难根除。因此,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管理规范提升工程和专项宣传工作,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配合职能部门打防并举,切实将风控关口前移,才能确保“看病钱”“救命钱”安全,保障百姓权益不受侵害。
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管的同时,还要不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征集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线索,提高群众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要在严厉惩戒欺诈骗保等行为,提升违法犯罪成本的同时,确保举报者的信息不被泄漏,保护举报者免受打击报复之苦。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3月1日起执行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和新版目录,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本次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
简析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改革前最长8年1次缩短至每年动态调整,目前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继续适当放宽了部分目录内品种的支付范围,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2967种药品中,仍有701个药品有相应支付限制,包括263个西药限制患者和适应症使用、40个中药注射剂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等7个方面。医保支付范围限制将直接影响医生的临床药品选择和药物处方,医院也需根据新药品目录调整相应的医保审核规则,尽量避免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医嘱行为发生。
此外,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使用,为促进其更好落地,目前国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同时明确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据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