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HCG2023-08
(二)项目名称: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208,837.08元
(五)采购需求:
1.合同包1(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
2.合同包预算金额:1,208,837.08元
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格式内容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路面修复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期间网页截图并承诺信息真实,接受采购人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7.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响应文件提供网页截图)。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88808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0757-82321555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和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800t/d,建设2条900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线(含对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可协同处理400t/d的一般工业垃圾),配套1台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建设1条120t/d的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理线(其中预处理系统设置1条备用线)及1条100t/d的市政污泥干化线。
2.3 定额工期:350日历天,计划工期:3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5808884.49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099693.27元,暂列金额为3987115.7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5808884.49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099693.27元,暂列金额为3987115.71元。
(1)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和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工程施工图纸,承担垃圾焚烧机组发电工艺、配套设施工艺流程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性能试验需要而涉及的工程,含焚烧系统、烟风系统、全厂热力系统、吹灰系统、输灰及输渣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及附属设备(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熟石灰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 GGH1、湿式洗涤塔、 GGH2、SCR脱硝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飞灰固化系统、燃油系统(全部燃烧器、阀组安装、油罐、油泵、油系统管道)、沼气管道(至污水站厌氧系统及厨余系统红线外1米)、渗滤液回喷系统、渗滤液系统(至污水站墙外1米)、餐厨系统配管(至厨余车间/厌氧罐区红线外1m);污泥干化系统配管(至污泥车间墙外1m)、污水集排系统、汽机循环水系统、冷却塔系统、综合水泵房所有设备(不含消防设备)及系统(系统管道至泵房室外1米处)、其它冷却水系统、供水系统、浓水箱系统制作及安装、汽水取样系统、炉水加药系统、电气设备系统、热工仪表及其控制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避雷及接地系统、活性炭除臭系统(包含首次活性炭、药品的装填)、除氨系统、渣坑抽风管道系统;IGR系统、全厂起重设备(垃圾吊、渣吊除外)、辅助附属设备等全部安装工程;配套设施配电室内所有配电设备(含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及进线电源引入等一、二次设备)、配套设施内所有建筑物的总电源箱安装(含电源电缆敷设、接线)。
2)投标人负责全厂各系统设备的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负责提供相关的临时设备和材料,并负责安装与拆除,含各分系统调试所需的临时冲洗管、阀供货及安装,含主蒸汽冲管的临时管道、管件、吹扫靶板、消音器、吹扫阀等材料提供、制作、安装及最终的拆卸和恢复工作)、整套启动试运及通过初步验收(72+24小时试运行)。在由招标人负责的机组性能试验中,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3)设计施工图中非标准设备及管道和支吊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设备汽轮机二次灌浆内模板加工、制作及安装;疏水箱制作(含材料)及安装。
4)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在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现场交接,以及交接后的交货、卸车(车板卸车)、开箱清点、检查验收、二次倒运、现场存放、保管保养、成品保护等工作(含非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卸车与保管,如需投标方协助卸车与保管,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备、材料、工器具现场存放、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供应厂家要求。设备、材料、工器具的包装废弃物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倒运堆放到厂内指定位置,没有招标人允许,禁止投标人自行处置包装材料。投标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物资出入库台账并随时接受招标人及监理人检查,工程完工后将剩余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
5)锅炉本体照明设备(灯具、照明箱)供应、安装,线管、桥架、电缆材料供应敷设、连接。全厂其它所有设备照明、事故/应急照明箱进线电缆敷设,所有设备接地及与接地网的连接(包括材料供应)。
6)全厂电缆(含光缆、网线及其它通讯线)、母线的敷设、接线(光纤熔接);电缆支吊架、桥架、竖井的采购、制作、安装;电缆防火及封堵(含材料)。
7)现场制作的焊接钢管的制作、安装。
8)施工范围内标示桩铺设(地下直埋管道、直埋电缆等标示桩铺设)。
9)全厂管道、热工仪表管路及管廊、支吊架制作、安装(包括材料供应);全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DCS、DEH、ETS、TSI机柜及各分系统控制柜、操作台、电脑、座椅、热控就地盘箱柜及底座和附件、热控成套仪表及附件、电动及气动、液动阀门含执行机构、电磁阀、一、二次仪表等)的施工;全厂热工仪表(包括成套设备自带仪表)的校验、安装、单体调试;全厂热工仪表管(包括成套设备自带仪表管)的校准、接头锁紧;合金钢部件及材料进行光谱分析;全厂热工仪表管、排污管/槽的采购、制作、施工;全厂热工仪表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及电动调节装置的施工;全厂热控线缆(动力、控制、信号、光纤、DP电缆、网线等)的施工(含去其它EPC 单位和热控专业相关的一切电源电缆、通讯、接地线缆敷设及接线);全厂热控电缆桥架、支吊架、竖井的二次制作、施工(含去其它EPC 单位和热控专业相关的一切电源电缆、连接线缆敷设中需要的桥架施工等);全厂热工电缆槽、盘、台、柜、接线箱的防火封堵;全厂热控防护与接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设备施工。热控施工材料(包括不限于角钢、槽钢、工字钢、缓压管、冷凝罐、镀锌管、钢板、仪表管、各类接头、安装辅材、防火封堵材料、防火涂料、线缆套管、保护软管及接头等)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及施工。
10)主厂房、中控室、飞灰控制室及其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主厂房9.05m电子/继保间,烟气净化电子间,综合水泵房控制柜室等)、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泵配电室、综合水泵房配电室、引风机变频器室、升压站、一次风机变频室、给水泵变频室、烟气净化配电室、飞灰固化配电室的盘柜设备安装;全厂的就地盘柜安装(非承包范围内除外);各单体车间的盘柜安装;厂房内电缆沟盖板和预留盘柜盖板的采购、加工、安装及防腐油漆;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发电机电气与引出线铜排、绝缘子及辅材的采购和安装、发电机小室设备、励磁系统设备、凝汽器穿管及焊管组装等);主控及直流系统设备安装;主厂房厂用电系统设备安装;垃圾吊、渣吊总电源铺设及接线;除灰、除渣、除氨、活性炭除臭系统电气设备安装;水系统电气设备安装(污水、化水、消防水除外);空压系统电气设备安装;全厂起重设备系统电气安装(垃圾吊、渣吊除外);全厂控制系统。包含在设备及材料安装过程中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完成的各类试验、检验及表计校验。
11)全厂设备、管道、烟风道的防腐(防腐油漆等材料由投标方提供)、保温(所有系统的保温的材料(保温棉、钢丝网、扁铁、外护板(锅炉和烟气外护板厂家提供)等)采购及施工均由投标方负责;炉墙和炉内耐火材料供货及砌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全厂的楼梯、平台、扶手、支吊架、管道等的制作(厂家供货除外)、安装、防腐、油漆、标识(土建部分的楼梯、护栏、平台、扶手除外),锅炉设备及钢架最后一道面漆(含材料)、烟气设备最后一道面漆、烟气系统钢架最后一道面漆(含材料)。
13)起(重)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吊设备的行车滑线、支吊架、爬梯及控制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汽机吊及其它起重设备的报装取证等(垃圾吊、渣吊除外)。
14)投标人承担所属承包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报装、报检、取证(含费用),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相关使用登记证(建设单位协助提供相关配合资料)。
15)投标人承担应由其提供的工程用设备、材料、机具等到达现场的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
16)投标人承担其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办公及生活设施并按国家规定提供福利(必须含全员保险)。
17)所有设备安装后的设备见新(油漆由投标人采购)。
18)设备缺陷的处理或配合处理。
19)投标人承担所属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监检、受检焊口无损探伤及设备质量监督检测试验的全部费用。
20)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措施费用。
21)要求投标方采购的设备:生活水稳压系统、渗滤液泵、渣水泵、全厂排污泵、污水提升泵、排泥池提升泵、消防废水提升泵、初期雨水提升泵;垃圾卸料/检修门/栈桥联动门;其它检修用起重设备(电动检修葫芦等);润滑油、液压油、润滑脂、滤油机设备;发电机电气与引出线铜排、绝缘子及辅材;余热锅炉本体照明;全厂电缆桥架含(安装附件及材料);渗滤液回喷系统。上述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要求数量及质保见附件1、2、3、4、5、6,投标方必须有上述设备报价清单含品牌、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
22)投标方负责所有设备及钢结构安装后的最后一道面漆供货及涂刷,设备内部油漆涂刷。设备管道安装过程中磕碰等补漆由投标方负责无偿修复;临时管道名称、临时色标色环由投标方负责。
23)投标方投标前应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驻地周边情况,在厂区红线范围外进行预制、拼装及设备堆放等,服从招标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红线范围外加工场地及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堆放用地租赁等各种协调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无论是否明确报价,施工时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
24)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存放仓库应根据不同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考虑防雨、防晒及地面硬化。
(2)其中以下项目不在本次安装工程合同范围内:
1)除盐水处理系统及无阀滤池(含循环水加药系统)安装、调试工程;
2)垃圾吊和渣吊安装、调试工程;
3)汽车衡安装、调试工程;
4)炉墙砌筑及炉内浇注料筑炉工程、低温烘炉(炉墙外护板安装在本工程承包范围);
5)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工程(包括空负荷试运、带负荷试运、满负荷试运);
6)高、低压共箱封闭母线;
7)升压站一次部分:110kV主变压器低压侧进线套管起至佛山三水110kV主变、110kVGIS、红线外线路杆塔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电缆及相关附件;
升压站一次部分设备所对应的二次设备:全部测控、继保、计量、远动、调度通讯、二次安防及电气监控系统相互通讯等;
10kV备用电源进线;
8)电梯安装、调试;
9)空调安装、调试;
10)所有室外地埋管(柴油管道和氨水管道,酸管道、沼气管道除外)及非工艺水管道;
11)室外循环水母管建筑轴线以外1米;
12)机械通风冷却塔安装、调试工程;
13)中控室大屏幕及厂外环保烟气屏安装、调试;
14)全厂工业电视系统及安防系统安装、调试;
15)电话、网络、门禁系统的安装、调试;
16)SIS、MIS系统的安装、调试;
17)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
18)污水处理站系统内区域的安装、调试(桁车、单轨吊设备除外);
19)污泥处理车间系统内区域的安装、调试(桁车、单轨吊设备除外);
20)厨余处理车间系统内区域的安装、调试(桁车、单轨吊设备除外)。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6 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7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限制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规模处理量不少于1400吨/天的生活垃圾处理类项目安装工程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邮编:528100
联系人:陆永俭
电话:0757-82257301
电子邮件:zhongtengzb@126.com
项目概况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F-2023-D-E02265
项目名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1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通知服务开始计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按要求提供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预留采购总额10%的比例定向采购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方式:0757-83385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倩、郭健汉、许小佳
电 话:0757-82724379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