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等你来报名!
高明区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关于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高明区营商环境,畅通信息收集和企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现公开选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
2.关心高明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发表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及话语权。
4.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未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严重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
三、工作内容
1.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及调查研究活动,参与区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标准体系、评价机制等研究制定,并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监督区、镇(街道)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3.收集并反馈社会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负两面典型现象,以及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4.了解及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发送至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gmfgj@gaoming.gov.cn),咨询电话:0757-88689923。
五、其他事项
1.监督员聘期2年;工作属社会志愿服务,不享受任何报酬。
2.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对申请的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定,择优选聘。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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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
佛山拼经济 / 金融在发力
近日,佛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印发了《落实拼经济金融先行若干举措》(下称“《举措》”),提出十项针对性金融措施,力争推动一季度各类融资超过1000亿元,为佛山经济运行整体向好、稳进提质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十项举措涉及多项领域,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十大园区”、重大项目、各类企业及国有融资主体等,主要涉及行业包括银行业、融资租赁行业、保险业等,还对更好利用资本市场为企业赋能,及打通数据壁垒提高融资效率进行了部署。
强化对“十大园区”和重大项目的服务与赋能,成为《举措》的焦点。具体来看,《举措》提出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各项货币政策工具,走访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摸查需求,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举措》还提出,将选派金融机构专业人才担任金融副园长,推动园区融资方案设计及资金落地,并在一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00场各类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重点针对“十大园区”召开专场对接会。
《举措》还从多个方面入手,围绕提高金融对企业的赋能做出部署。具体来看,围绕骨干企业,《举措》提出组织走访不少于150家上市后备企业,着重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举办并购高峰论坛,引导本土骨干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切入新赛道,并抢抓全面注册制机遇,强化资本市场对制造业企业的赋能;
围绕中小微企业,《举措》提出持续开展访万企解难题专项行动、加大企业首贷转贷支持力度、提高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周转率,力争一季度完成走访小微企业超800家,新增首贷户超1800家,新增“政银担”合作业务规模同比增长超过100%,支持企业实现转贷超120亿元;
针对国资国企,《举措》则提出聘请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培训、深入一线,为有条件的区镇打造国有融资主体出谋划策,全面提高国资国企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协力打造优质国有融资主体。
加大力度赋能实体经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为此,《举措》列出多项措施,希望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组织架构、强化产品创新,并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举措》显示,到一季度末,佛山将力争“制造业服务中心”等各类特色及专营机构数量突破30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380亿元,并推动保险机构推出一批重点领域保险创新产品。
此外,《举措》还提出要打通数据壁垒提高融资效率,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加快政务数据、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畅通银行获取政务数据渠道,支持金融精准服务重点领域和企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广东省教育厅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教育公平底线更加坚实稳固,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22年广东省统筹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约70.6亿元,资助学生约366.2万人次,覆盖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其中:
学前教育阶段下达资助资金2.3亿元,受惠儿童22.7万人次;
义务教育阶段下达资助资金5.7亿元,受助学生102.7万人次;
普通高中下达资助资金4.1亿元,受助学生18.5万人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下达资助资金26.9亿元,受助学生79.4万人次;
高等教育阶段下达资助资金31.6亿元,受助学生142.9万人次。
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免除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2022年利息,本金延期偿还一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3亿元,受助学生21.25万人,创历史新高。
2022年12月底,广东省已统筹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提前下达2023年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56.26亿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保驾护航,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有力推动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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