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21
项目名称: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5,712.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5,712.6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 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公告期间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2)须提供供应商(扣取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磋商响应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磋商响应竞争,如本磋商响应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磋商响应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磋商响应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专职安全人员1名,(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2)须提供供应商(扣取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0757-8880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B座3楼
联系方式:0757-88829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剑荣
电 话:0757-88829886
项目概况
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FS-2022034
项目名称: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875,665.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75,665.0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所约定完成交付验收之日止。本项目的设备材料质保期及运维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00%(即:7550266.02元);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即:5285186.21元);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即:5285186.21元)。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路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⑦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500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联系方式:1362088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13620880672
项目概况
麻醉科三科麻醉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HCG-230001
项目名称:麻醉科三科麻醉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三科麻醉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三科麻醉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并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三科麻醉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1栋606、607室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22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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