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回应患者15天必须出院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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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15天被出院”?
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此现象
对于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我国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并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国家医保局网站截图
而针对这一问题,2021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出了《关于治理“15天被出院”乱象 依法保护医保参与者医疗权益的建议》,建议对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治理。
林勇在调研中发现,国家、省和市都不存在类似规定,但很多民众反映,很多医院都存在“住院15天就得出院”的内部规定。
“慢性病或者年纪大的病人,催着出院并不能解决问题,转院后还得做再做一堆检查,不仅浪费国家医疗支出,甚至还会造成过度治疗,容易造成医患关系紧张。”林勇说。
“达到医保限额”和“病床周转率考核需要”是“医保患者被出院”的两大硬核理由,以避免一些人将医院当成“养老院”。林勇建议,明确出院转院标准,打破“15天被出院”潜规则。
国家医保局回应:
对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
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晓也提出了《关于规范大病患者病床周转率政策的建议》,其中提到,现在有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
近日,国家医保局工作人员还主动添加了张晓的微信,向张晓介绍了2022年12月23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相关情况,明确告知《通知》第一款第二条“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的问题,导致医疗机构不得不中途要求患者出院,或分解住院等”的表述,就是吸纳了他建议的内容。
此外,国家医保局在3月4日的答复中还表示,我国持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其中,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对所有患病群众给予基本保障;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对于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我国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并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政策,加强监督考核,持续增强参保患者获得感、幸福感。
1月28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召开,向全社会释放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快速响应部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围绕规划环评引领、全程服务保障、改革释放活力、治理攻坚扩容、营造公平环境、提供优质供给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支撑服务制造业当家的水平。
即日起,“佛山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生态助跑”专栏,对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助力高质量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深入宣传。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全链条帮扶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围绕“六最”现代化禅城中心任务,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导向,改善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抓好三大战役的同时,推出7大干货,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的全链条扶持力度,助力禅城高质量发展。
禅城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干货7条
服务稳经济大局,全过程做好环评要素保障
推环评改革,让企业办理环评手续“不求人”
建2个“污水零直排”镇级工业园区,服务企业安好家
做7项环保体检,帮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水平
注重系统治理,擦亮绿美水乡新名片
精细化管控模式,“四源同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注重污染风险防控,推进土壤、地下水“双区”建设
除了启动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外,佛山市生态环境禅城分局还将强化继续深化延伸“零碳生活共创营”活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对生活、工业、农业、医疗、建筑等面源固废的统筹规划和规范处置,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持续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条件,为禅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活水与不竭动力。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建立“产业供需对接”机制
优化环保企业服务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召开了2023年首场环保产业供需对接会。活动聚焦生态环境自动监控和运维,55家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开展供需对接,6家企业当场达成合作意向。现场会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副局长陈浩亮感谢参会企业积极参加产品供需对接会,他表示,南海将主动服务企业,提供优质环保技术资源和供需对接通道,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今年以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创新建立了“产业供需对接”机制,旨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精神,进一步优化环保企业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接下来,南海将积极了解各方需求,搭建“排污企业+环保企业”“环保人才+环保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沟通桥梁,促进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充分对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桂城监督管理所
多措并举齐发力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桂城监督管理所提出持续向VOCs宣战、“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等七项生态环境监督重点工作,旨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环境容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采购从空压机入口开始至压缩空气处理后的工艺用储气罐及仪用储气罐供气阀门出口法兰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详细设计并供货,包括机务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且包括满足调试和性能试验所需配件。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50000元
2.4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内容为:采购从空压机入口开始至压缩空气处理后的工艺用储气罐及仪用储气罐供气阀门出口法兰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详细设计并供货,包括机务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且包括满足调试和性能试验所需配件。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5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
2.9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必须是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商或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仅接受制造商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容量为32Nm3/min及以上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合同供货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交易员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 528100 |
联 系 人:潘小姐 | 联 系 人: 钱先生 |
电 话:0757—87216218 | 电 话: 0757-87783721 |
传 真: / | 传 真: 0757-877448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fssszhaoxin@163.com |
2023年 3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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