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以更大力度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以“创”提“质”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桂城在行动
3月10日,桂城街道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部署各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助力佛山文明城市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
会上,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曹莉敏部署桂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社区思想上要再重视、行动上要再提速、责任上要再压实,进一步压实点位包干督导责任,抓紧开展十大专项重点任务,凝聚共识、狠抓落实,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新进展。
其中,十大专项重点任务包括交通秩序大整治、市容环境大提升、住宅小区文明提升、农贸市场文明提升、“三线”大整治、户外公益广告大检查、大型商综、超市文明提升、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规范化建设、开展文明新风氛围营造行动,以及开展公共设施文明创建达标行动。
现场,城建、经发、交警等相关部门代表,以及东二、叠二等社区代表上台作表态发言,发言人员聚焦重点、直奔主题,以强有力的决心介绍各自的工作思路。
东二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东二社区将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针对市场、出租屋及周边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多措并举强化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是我们必须捍卫的城市荣誉,是我们必须拿下的金字招牌!”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余辉要求各部门、社区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全力以赴、扎实推进,为佛山不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桂城相关部门马上组织45个社区干部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再次强调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规范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作战能力,精益求精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作为南海的中心城区,接下来,桂城将持续完善创文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进一步压紧落实各项工作,推动佛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近日,南海区发布通告
禁止在耕地和
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
否则将依法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
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的行为,会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违法种植草皮将依法处以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要解除土地合同,不得再承租、续租、转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草皮种植。
三、即日起开展违法种植草皮整改查处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村(居)开展排查整治。凡在我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单位(责任人)必须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限于2023年5月31日前整改到位,并恢复耕种。逾期不整改的,我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请有关单位、责任人
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
并在5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否则将依法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请桂城街坊转发周知!
2023年勒流街道
< 专职消防队招考消防员公告 >
因工作需要,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现公开招聘1名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适应灭火救灾、抢险救援需要的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65米或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勒流户籍退伍军人,高中或以上学历;
②顺德户籍,或在顺德工作满1年或以上(截至2023年3月13日),大专或以上学历。
4、在同等条件下,曾在部队荣立三等功或以上,或具有B牌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其他条件需符合招聘职位要求(附件1)。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至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报名地点: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办公楼二楼档案室(即大晚立交桥旁)。
报名要求: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非顺德户籍的,提交本人与顺德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该企业或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保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于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至23日(星期四),领取地点: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办公楼二楼档案室。
2、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治安管理业务、消防基础业务知识。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3、体能测试
参照《消防员基础体能测试指标》,对考生进行3000米跑步和引体向上测试评分。
4、面试
安排已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
5、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6、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7、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8、相关事项
考生综合成绩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期间若相关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专职消防员职责:
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专职消防员执行昼夜执勤,担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待遇:
按照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各环节的有关信息将在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23660309。
相关附件:
1.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员职位表
2.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识别二维码查看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