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街道军创企业荣获广东省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优胜奖
3月9日,“建行杯”第三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圆满落幕,经过初赛、复赛、决赛激烈的角逐,禅城区张槎街道退役军人冯炳杭创办的“ODD咖啡窗”项目荣获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组优胜奖,是佛山市2家获奖企业之一,冯炳杭与战友吴嘉祺共同创业,追逐梦想不停步,彰显退役军人努力拼搏、奋勇争先的本色。
冯炳杭和吴嘉祺都是张槎人,曾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同时入伍、同时退伍,2010年至2012年服役于福建武警森林部队,曾荣立团体三等功。退役后,2人各自奋斗在茶饮行业,多年来的梦想是创办属于自己的本土品牌。2022年,冯炳杭了解到国家出台多项扶持退役军人创业的好政策,凭着在茶饮行业多年的经验,瞄准咖啡产业蓬勃发展的势头,成立佛山市禾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创“咖啡+”本土品牌,多方位提升咖啡文化,形成咖啡生产源头到客户终端全方位运营,“ODD咖啡窗”项目在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重点支持下发展迅速,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在禅城区开设3间门店。
去年,冯炳杭带着他的“ODD咖啡窗”项目参加首届佛山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荣获生活组二等奖的佳绩,“ODD咖啡窗”项目得到广泛宣传,引起不少创业者的关注,其中不乏退役军人,目前已有多名退役军人与禾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冯炳杭表示将会大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创业,共享咖啡经济发展成果。
冯炳杭和吴嘉祺是禅城区退役军人创业先锋的典型代表,把握机遇,拼搏奋斗,心怀创业梦想,勇立于行业潮头,展现着退役军人锐意进取、建功立业的风采,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J地块基础设施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98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12日 0时0分~2023年3月16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 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3.2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 3.4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3.1至3.3款的要求外,应当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指派。 ⑤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支付。 3.5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经登记的进粤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人员信息--进粤企业人员”查看)。 3.6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 10时30分 - 2023年4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3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受理范围
内地居民、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暂住本市的华侨。
所需材料
前往香港/澳门除办证之外,还需办理对应签注才能前往。可同时办理证件和签注,也可持证办理签注或只办理证件。
(一)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包含首次申办、换发、补发)
01、内地居民
(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2)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4)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5)换领新的电子通行证需交验原来的电子通行证。
02、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1)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2)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4)换领新的电子通行证需交验原来的电子通行证。
03、暂住本市华侨
(1)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5)华侨不能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6)换领新的电子通行证需交验原来的电子通行证。
办理签注申请材料
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持证申请旅游签注须本人申请)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
申请材料:
(1)请见“其他类型签注(个人游、探亲、逗留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注意:外省户籍且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2)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办理港澳团队游签注
(持证申请旅游签注须本人申请)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团队旅游,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前往香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前往澳门签发3个月1次、1年1次签注。
申请材料:
(1)本省居民
①本省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2)外省户籍居民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注意:外省户籍且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港澳旅游签注时,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3)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办理港澳探亲签注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就业的亲属,可申请办理港澳探亲签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申请3个月1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探望在港澳地区定居的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60岁以上老人探望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
申请材料:
(1)请见“其他类型签注(个人游、探亲、逗留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2)如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如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的除外)的,每两年(以自然年计算)提交一次以上材料。探望配偶和姻亲的,每次均需提交。
(3)核验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并提交复印件:a.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b.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c.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的除外)的,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探望配偶和姻亲的,每次申请均需提交。
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已在佛山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商务备案的单位工作人员按需申请。
备案后首次申请商务签注需本人前往现场办理;再次办理澳门商务签注需本人办理;再次办理香港商务签注,除本人办理外,仅可由办证员持身份证代办,办证员需要提供办证员本人近三个月参保记录,不需要提供委托书,无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退休返聘人员每次办理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时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
外省户籍备案人员办理商务签注不需提交居住证。
申请材料:
(1)①交验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2)办理澳门商务签注须提交邀请函,合同、合作文件(如协议或意向协议)。
办理港澳逗留签注
香港逗留签注申请材料: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可申请港澳逗留签注。
(1)请见“其他类型签注(个人游、探亲、逗留、商务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2)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澳门逗留签注申请材料: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可申请港澳逗留签注。
(1)请见“其他类型签注(个人游、探亲、逗留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2)如赴澳门随任,提交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3)如赴澳门就学,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4)如赴澳门就业,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以及劳务经营公司同意函和名单;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港澳其他签注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赴港澳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申请港澳其他签注。
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签注。
申请材料:
(1)请见“其他类型签注(个人游、探亲、逗留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2)提交与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他类型签注
(个人游、探亲、逗留及其他)通用申请材料
(1)本省居民
①本省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2)外省户籍居民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3)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人员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于提交申请人居住证。
(4)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以下资料,免于提交申请人的居住证
①交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的身份证原证,提交复印件;
③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或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提交以下资料,免于提交申请人的居住证
①交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注:此类人员如办理个人游签注,仍需提交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
(6)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7)暂住本市华侨
①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③华侨只能申请其他签注。
办理时限
1、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7个工作日。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3、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4、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并经批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情形的。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前台办理是否必须预约:是
广东出入境公众号、国家移民管理局公众号
提醒:
(1)前台办理出入境业务均需预约,一人一号。
(2)60周岁以上可免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大厅现场取号办理。
2、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及办公时间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公安出入境办公地址
及对外办公时间(含预约)(中管)》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
(1)目前,出入境办证点的智能签注一体机已启用,市民需本人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前行办理香港、澳门个人游签注。使用智能签注设备签注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经依法审批后,旅游签注将现场制发。但16周岁以下的人员无法使用智能签注一体机办理,需预约后到出入境人工窗口办理。市民在使用中如遇到设备系统提示无法办理的,需预约后到出入境人工窗口办理。
(2)从2022年11月1日起,开放了澳门旅游的智能设备签注。
(3)从2023年2月6日起,开放了香港旅游的智能设备签注。
已设置出入境智能签注一体机的办证点的
地址、对外办公时间和预约方式
温馨提醒:自助签注机仅工作时间提供服务,若自助签注不行要去前台,就必须先预约再前往。
(二)线上办理
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及国家移民管理局公众号或下载“移民局”APP办理探亲及商务续签。
收费项目信息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60元;
一次签注15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
香港、澳门旅游签注受理范围:
目前仅受理广东户籍
和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的省外户籍人员
(不包括免提交居住证的情形)
还有这些事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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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一)注意事项
1、港澳旅游签注提醒:
(1)香港、澳门旅游签注受理范围:目前仅受理广东户籍和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的省外户籍人员(不包括免提交居住证的情形) 。
澳门旅游签注预约:澳门旅游签注预约有两个月限制,签发日期+两个月足月。比如签发日期是3月3日,需要到5月3日后才可以提交预约。(不够两个月间隔会显示签注种类不在审核通过的签注种类中)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需本人办理,但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其中16周岁以下申请人一般由监护人代办,需出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如监护人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示小孩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以及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验原件);70周岁以上委托代办的,需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验原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前往佛山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大厅或镇街出入境受理点办理。其中,未满16周岁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需提交监护证明复印件(如出生证、户口簿,交验原件),以及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小孩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交验原件),以及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香港商务签注于2021年10月11日起恢复办理。
4、2022年2月28日起,申请赴澳商务签注需本人到出入境服务窗口办理,并提交澳门公司的邀请函和商务合作文件(如合同、合作协议、意向协议)。
5、自2023年1月8日起,恢复办理赴香港旅游签注,包括3个月一次或二次、1年一次或二次的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考虑到粤港陆地口岸正有序恢复,口岸客运通关能力将逐步提升,建议您提前关注口岸开放信息、通关情况和粤港两地通关要求,了解香港防疫政策、入境规定,合理规划赴港行程安排。
(二)常见问题
1、请问可以通过什么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需要刷银联卡(储蓄卡及信用卡均可)、扫回执二维码或在微信关注“广东出入境”进行缴费。
2、请问在哪里查询办理进度?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crj.gdga.gd.gov.cn/gdfwzww/views/jdcx/jdcxjg.html)查询;
手机安装移民局APP后在“进度查询”中查询;
微信关注公众号“广东出入境”或“粤省事”可以在业务进度中查询。
3、请问怎样领取?
邮寄服务;
机关领取;
(1)在镇街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办理的证件,且无办理邮政速递的,需到各区出入境大队大厅领取证件;
(2)申请人凭身份证、受理回执在自助机领取(如遗失受理回执,本人在自助机可凭身份证取证,代取需到前台登记);
(3)可代领,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受理回执在自助机领取;
(4)禅城、顺德区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必须到人工发证窗口领证;
(5)自助机不能取证或持临时身份证等情况,请到咨询台找工作人员处理。
(注:如市民提供户口簿领取证件则需人工进行取证,请市民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出入境部门领取)
4、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内地居民、华侨、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前往市出入境管理支队或五区任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厅办理。
5、请问申请人是否可以找人在智能签注设备代办签注?
智能签注设备只能本人的签注申请,且16周岁以下的人员不能使用智能签注设备。
6、其他场所的智能签注设备什么时候开通?
目前,我们暂未接到开通其他场所的通知,如其他场所的智能签注设备要启用,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第一时间公布,请您关注佛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7、何时恢复赴香港团队旅游签注“全国通办”和启用智能签注设备受理赴香港旅游签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人员往来需求和口岸客运通关能力,因时因势调整优化往来香港出入境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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