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2023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14日召开
2023年南海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将在3月14日举行。通过表彰先进、擘画蓝图的方式,南海进一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打造富有南海特色的教育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崇文重教的浓厚风气。
大会上,《佛山市南海区推进“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重磅发布。南海区教育局局长钟文川将对这一方案进行解读。南海决心用三年时间,以一系列行动,构建幼有所育、学有优教、立体多元、教育善治的“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为了让美好教育能够“赢在未来”,与之相配套的重点项目也将在大会上正式启动。区教育局与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携手共建的“南海区少年未来学院”在当天扬帆起航。
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一直以来,南海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南海教育雄师”,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区域教育高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上,一批在教育管理、教学改革或育人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教育系统团体或个人将被授予“卓越贡献奖”和“突出贡献奖”。南海区第六届名师名单也将同时发布。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大会将首次颁发“南海教育终身成就奖”,向为南海教育作出无私贡献的资深教育工作者致敬。
各位家长请注意!
2023年禅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本周三(3月15日)起可网上报名
每位适龄幼儿
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
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01、禅城区户籍幼儿。
02、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程序
0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9:00-3月20日9:00(“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在招生期间每天0:00-8:00进行维护,不对外开放)。
报名方式及要求
01、电脑端报名
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3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02、手机端报名
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点击菜单栏“招生专栏”,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
3月20日9:00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家长只能为每个幼儿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取得各自的报名号。“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
02、审核
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9:00
审核方式及要求
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入读本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家长可在审核期间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家长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
公示审核结果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17:00
家长可在公示期间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或 通过“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申诉。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03、录取
录取时间
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录取方式
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督导责任区督学、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顺序
01、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02、佛山市惠景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中心幼儿园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详见其招生简章)。
03、禅城区户籍幼儿、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
04、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04、注册
注册时间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3月31日(星期五)(具体以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册地点
各公办幼儿园。
凡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众所周知
积分入户分数越高
入户成功率越高
那么如何才能获得高分呢?
首先要先搞清楚
积分入户流程、积分指标及分值
01、积分入户流程
相关详情
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在佛山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积分入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办。
(三)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入户积分该怎么计算?
基础积分、加分项、减分项
分别有哪些?
如何拿到最高分?
一起来看看吧!
02、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相关详情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01 基础指标
(一)合法稳定住所:
01、居住证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02、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
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03、租住房屋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佛山市出租屋(已在佛山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在佛山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二)合法稳定就业: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佛山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02 加分指标
01、个人文化、技能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户。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初级技工为20分,中级技工为4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8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02、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积分
得分标准:在佛山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
03、科技创新
得分标准: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4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4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04、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获得地厅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40分,最高不超过80分。
佛山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以上不同级别表彰奖励分值可累计积分。
05、竞赛获奖
得分标准:
个人近5年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60分,二等奖分值为65分,一等奖分值为75分;
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80分,二等奖分值为85分,一等奖分值为95分;
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00分,二等奖分值为110分,一等奖分值为120分;
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30分,二等奖分值为140分,一等奖分值为150分。
可累积计分。
06、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
近5年内在本市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佛山市内参加志愿者或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2.在佛山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计60分。
3.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佛山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佛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07、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佛山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的积5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年以上的积10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积15分,以上不累加积分。
2.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在佛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08、卫生防疫
得分标准:
1.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5分。
2.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积5分。
09、住房公积金缴交
得分标准:
1.在佛山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5分。
2.在本佛山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年积5分。
以上两项最高可计50分。
03 减分指标
(适用于积分入户和积分入住)
01、失信情况
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每宗减10分。
02、违法犯罪
1.近5年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每次扣50分。
2.近5年内因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并受过刑罚处罚的,扣80分。
04 一票否决指标
01、申请材料造假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02、刑事犯罪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制服务。
05 各区自定指标
各区在本计分指标体系外可结合自身实际设定加分项目,总分数不超过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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