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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荔湾区旅游资源普查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3-03-30     人气:390     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作者:
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按照国家、省、市对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能普尽普”的原则,全面摸清荔湾旅游资源家底,夯实荔湾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基础,构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现面向广大市民、游客朋友和有关单位征集荔湾区旅游资源普查新线索。

  一、旅游资源的定义

  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具有旅游价值,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文景观。包括自然景观综合体(山丘、丘陵、台地、滩地)、地质与构造形迹、地表形态(石林、溶洞、洞穴、象形山石)和自然标记与自然现象等资源。

  (二)水域景观。包括河系(河段、瀑布、江心岛、漂流)、湖沼(湖区、潭地、湿地、湖心岛)、地下水(冷泉、温泉)、冰雪地、海面(海域、小型岛礁)等资源。

  (三)生物景观。包括植被景观(林地、独树、草地、花卉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资源。

  (四)天象与气候景观。包括天象景观(观察日出、星空、月亮等地方)和天气与气候现象(云雾、物候景观)等资源。

  (五)建筑与设施。包括人文景观综合体(商贸场所、古战场、科研实验场所、生产地、文化体育场所、度假地、宗教场所、运输站场、纪念地、城市公园、主题公园、产业园区、镇村)、实用建筑与核心设施(街区、屋舍、桥梁、渠道、堤坝、洞窟、养殖场、特色店铺、市场、民宿、公路)和景观与小品建筑(亭、雕塑、碑碣、书画作、喷泉)等资源。

  (六)历史遗迹。包括物质类文化遗存(建筑遗迹、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驿道、红色文化、华侨文化、海丝文化遗存)和非物质类文化遗存(民间文学、地方习俗、传统演艺、医药、体育、工艺)等。

  (七)旅游购品。包括农业产品、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资源。

  (八)人文活动。包括人事活动记录(地方人物、事件)和岁时节令(宗教活动、农时节日、现代节庆)等资源。

  三、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本次旅游资源普查范围为荔湾区行政区划范围内22条街道,包括金花街、西村街、南源街、逢源街、多宝街、龙津街、昌华街、岭南街、华林街、沙面街、站前街、彩虹街、桥中街、石围塘街、花地街、茶滘街、冲口街、白鹤洞街、东漖街、东沙街、中南街、海龙街。

  五、提交方式

  线索可以是照片、图文资料或者视频(附资源点位置及文字介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线索。我们将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筛选整理,并到现场核实采集影像资料。请提供线索的市民、游客朋友和有关单位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时予以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雅苑15号荔湾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8163501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7099247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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