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CC)WZ0007
项目名称: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25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25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期约21个月,按周期划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第一运营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第二运营周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1)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运营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 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
联系方式:0757-86322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6322824/17388605203
项目概况
九江镇全域游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2023-005
项目名称:九江镇全域游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16,159.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九江镇全域游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16,159.2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江镇全域游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江镇全域游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 A 栋)(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联系方式:0757-86562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联系方式:0757-8232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郭工
电 话:0757-82320305
一直以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杜绝新增、消化存量、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镇内各类“两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势打击各类新增“两违”行为。近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整治多处“两违行为”,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3900平方米。
3月24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对辖区内一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违建简易棚进行拆除。违建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搭建了该简易棚。前期,执法人员联同属地村委会约谈违建当事人,向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告知其“两违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求当事人限期内自行整改。经反复沟通,当事人表示会配合西樵镇的“两违”整治工作,配合拆除该违建简易棚。目前,该简易棚被拆除。
连日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还先后对儒溪、岭西、百东、七星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整治面积共计多达3900平方米。
接下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将继续坚持以铁的手腕、硬的措施,从严查处各类“两违行为”,始终秉持“零容忍”的态度管控新增“两违”,将其打在源头、查在初期、控在日常,全力推进西樵镇“两违”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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