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西樵重拳出击,整治新增“两违”
一直以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杜绝新增、消化存量、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镇内各类“两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势打击各类新增“两违”行为。近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整治多处“两违行为”,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3900平方米。
3月24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对辖区内一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违建简易棚进行拆除。违建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搭建了该简易棚。前期,执法人员联同属地村委会约谈违建当事人,向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告知其“两违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求当事人限期内自行整改。经反复沟通,当事人表示会配合西樵镇的“两违”整治工作,配合拆除该违建简易棚。目前,该简易棚被拆除。
连日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还先后对儒溪、岭西、百东、七星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整治面积共计多达3900平方米。
接下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将继续坚持以铁的手腕、硬的措施,从严查处各类“两违行为”,始终秉持“零容忍”的态度管控新增“两违”,将其打在源头、查在初期、控在日常,全力推进西樵镇“两违”治理工作。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3A21019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乐平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739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95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789950-605
- 项目名称:遂溪县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县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4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31日 0时0分~2023年4月20日 8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5.4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3.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5 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总公司投标。 1.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以社保为准)。 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分工,组成联合体各方投标后,不得再变更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 8时30分 - 2023年4月2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 8时0分 - 2023年4月20日 8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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