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20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新生报名即将开始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正常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小学:4月10日9:00至4月17日16:00
初中:4月14日9:00至4月21日16:00
报名期间每日23:00至次日上午8:00系统维护
●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普通借读生无需在系统报名,请留意“高明政法”“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的唯一身份,具体分为户籍生(含优待生)、政策性借读生、对口直升生三类,并按照报名身份上传有关资料。
三、生源分类
1、户籍生(含优待生)
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成三类: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
(1)户籍生(按学区)
高明区户籍新生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审核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学区户籍生、杨和镇按学区户籍生、明城镇按学区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学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见下文。
(2)户籍生(按房产)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房产户籍生、杨和镇按房产户籍生、明城镇按房产户籍生和更合镇按房产户籍生。
(3)户籍生(按居住)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居住户籍生、杨和镇按居住户籍生、明城镇按居住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居住户籍生。
特别提醒: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前。
优待生为落实优待政策、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和其他教育优待人员子女。详细分类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方案原文。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生按属地管理,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杨和镇政策性借读生、明城镇政策性借读生和更合镇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详见下文。
3、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为非佛山市户籍的新生。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适龄入学对象,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普借生、杨和镇普借生、明城镇普借生和更合镇普借生。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4、对口直升生
区沧中附小、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读对口直升所属初中。
四、关键材料准备
1、户籍生
(一)户籍生(按学区):户口簿。
(二)户籍生(按房产):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三)户籍生(按居住):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具体以《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普通借读生
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到所属镇(街道)就近的流管服务站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证各属镇(街道)的流管服务站。
五、报名资格审核
●小学: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
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19日16:00前
●初中: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14日至4月28日
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27日16:00前
区教育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招生学校等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一经核定,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正式报名才能成功。建议家长慎重选择报名身份,以确保子女入学机会。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推送等方式退回材料,让申请人修改、补充及完善资料,再次提交后台审核。再次提交时间不能超过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为12555人
其中
小学7155人,初中5400人
可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文件
七、志愿填报和录取
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将开展分批次分阶段招生录取。其中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包括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其余公办中小学在普通批次招生。根据录取顺序先完成提前批次招生再开展普通批次招生。各批次录取按阶段层次先后录取。
在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公办初中招录流程
公办初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分两轮录取。
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初中部)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区沧江中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轮:区沧江中学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面向区沧江中学户籍生(按学区)和对口直升生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的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或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本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直升生、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第一轮招生
●直升生录取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核盖章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第二轮招生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学位。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请家长密切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高明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镇(街道)内统筹安排积分入学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如仍有学位剩余,未被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读。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普借生,再录取其它镇(街道)普借生,额满为止。
公办小学招录流程
公办小学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分两轮录取。
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西江新城第一小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轮:区沧中附小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面向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户籍生(按学区)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荷城街道户籍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荷城街道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该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第一轮招生
●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第二轮招生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同公办初中本阶段录取办法,详见上文。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同公办初中本阶段录取办法,详见上文。
八、入学注册
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入学。对已注册入读公办学校的新生,公办学校下阶段招生将不再开放志愿填报,逾期未注册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将不保留学位。
九、咨询电话
招生热线:88886685(报名期间15条专线答疑)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招生咨询电话:
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88883048
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8282386
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咨询电话:88282383
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8282336
温馨提醒
招生相关通知、信息
将在“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请各家长关注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推送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附件。
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
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
围绕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方案指出,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新医科建设,推进新农科建设,加快新文科建设,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一起来看《改革方案》全文——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
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学科专业结构和质量直接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成效、直接影响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高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2.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3.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基础学科特别是理科和基础医科本科专业点占比进一步提高;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有力支撑建设一流人才方阵、构建一流大学体系,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二、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
4.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要将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
5.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要打破常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影响标杆学科。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团队,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善多渠道资源筹集机制,建设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
6.深化新工科建设。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主动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新的工科专业,工科专业的新要求,交叉融合再出新”,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加大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学科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7.加强新医科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方位改造升级现有医学专业。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医科与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X+医学”等新兴学科专业。
8.推进新农科建设。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推进农林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服务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主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服务国家种业安全、耕地保护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系统治理、乡村建设等战略需求,以及森林康养、绿色低碳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开设生物育种、智慧耕地、种子科学与工程、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积极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涉农学科专业。
9.加快新文科建设。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关键语种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主动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打造文科专业教育的中国范式。
10.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适度扩大天文学等紧缺理科学科专业布局。精准推动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8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系统推进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适应“强化基础、重视应用、特色培养”要求,分类推进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地方高校要拓宽基础学科应用面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培养体系,探索设置“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
11.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高校要按照人才培养“先宽后深”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地。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评工作,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整体情况、分专业建设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统筹和管理
12.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做好本地、本部门所属高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本部门高校做好学科专业设置工作。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促进所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力度,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充分发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功能,推动自主审核单位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13.严格学科专业检查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对所属高校新设学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要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14.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价。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部门要主动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反馈预警及人才使用情况评价,适时发布区域及有关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需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及时公布本地优先发展和暂缓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
四、优化学科专业国家宏观调控机制
15.切实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导作用。实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一级学科设置、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统计编制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本科专业和特设专业目录。
16.完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实施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和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定期编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明确高校申请备案(审批)专业,须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完善退出机制。对高校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处理。
17.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应用。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核验,完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兜住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底线,推动高校依据标准和人才培养实际动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对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质量监督。
18.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树立学科专业建设标杆。推进分类评价,基础学科专业更强调科教融合,应用型学科专业更强调产教融合,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和水平。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19.深入实施“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双一流”建设高校、领军企业、重点院所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完备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20.加强专业学院建设。在学科专业基础好、整体实力强的高校建设30个左右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建设30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有关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高校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建设示范性集成电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密码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组织学院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专业性(行业特色型)高校进一步提高特色化办学水平。
21.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对人才需求趋少的行业产业进行学科专业设置预警。
22.“一校一案”狠抓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地方高校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直属高校及各地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各地各高校应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春日可爱,阳光正好!
因为有你,未来可期!
约定秋天,在大塘镇中心幼儿园
张开双臂拥抱最可爱的你~
我们的幼儿园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4年9月,校园总占地面积3677.79平方米,建筑面积2671.4平方米,户外幼儿活动面积2200平方米,园内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55%以上,现属佛山市三水区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办园以来先后创建成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佛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佛山市一级幼儿园”、“佛山市绿色学校”、“三水区安全文明校园”、“佛山市三水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等,已成为社会认同、上级领导肯定、同行赞扬、家长满意、幼儿喜欢的一所优质园。
幼儿园环境
我园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设有音乐室、美术室、科学室、图书室、建构室、棋艺室等供幼儿活动使用。
户外活动场地宽敞,设有幼儿玩沙,大型攀爬器械等促进幼儿体能发展的各类体育设施。
还专门设置了塑胶跑道、种植区角等区域,能满足幼儿生活、成长、发展的需要,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美好乐园。
特色课程
围棋活动作为艺术表现的一种形式,为充分发挥围棋这项国粹对幼儿发展的价值,从2019年开始至今,大塘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了三年的尝试与探索,将棋的竞技属性和文化内涵与生活学习、礼仪、人生哲理有机结合,获得幼儿的喜爱与家长的高度认可。
报名须知
招生范围和对象:
1.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一)政策性优待生:
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资格确认最终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提供的名单为准执行)
直招生:
大塘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简称“职工子女生”)。
(二)大塘户籍生(简称“户籍生”,以幼儿户口簿为准)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名额:
小班:75名(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29名(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3名(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5日—2023年4月9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10日9:00开启,于2023年4月14日17:00关闭,早于或迟于该时间段报名均属无效)
报名方式:
请长按以下二维码,按要求提示完成资料上传及填写,最后提交。
家长下载报名表后与其它报名资料一起提交到我园的资料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资料审核安排:
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资料审核地址:大塘镇中心幼儿园正门。
我园将于2023年4月18日以致电方式通知家长到幼儿园进行资料核查,请家长按要求带上需要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需要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幼儿身份证复印件2份、幼儿出生证复印件2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2份。
如成功录取,后续再补充序号3和4的资料。
3.幼儿小一寸近照4张(如成功录取,开学前一周提交)
4.幼儿体检报告单和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如成功录取,开学前一周提交)
复印要求:
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报读幼儿、儿童父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及报读幼儿在A4纸的正面,父母页在背面。
录取办法:
(一) 第一批录取政策优待生,大塘镇中心幼儿园职工子女。
(二)第二批录取大塘镇户籍生(以幼儿户口簿为准)。
(三)第三批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余下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余下学位数,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录取。)
特别声明:
资料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现场审核资料当天,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及所填报的资料与实际不相符,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其他事项:
(一)注册时间:确认录取后,我园以公众号公告及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以及办理入学手续。
温馨提示:
1.各位家长请切勿相信招生欺诈电话或短信,以免上当受骗。
2.现场交资料及注册时,务必佩戴好口罩,并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咨询热线:0757--87292455 杨园长
收费标准:
保教费:4750元/学期
伙食费:330元/月
校车接送费:280元/月
生活用品:300元/套(新生自愿一次性收费,建议统一购买)
说明:以上收费仅供参考,收费标准以当学期收费备案为准。
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本次招生录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幼儿园。
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
是您的期待,
也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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