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西樵公办中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4月7日开启
4月7日起
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新生
网上报名开启!
(户籍生:4月7-10日
政策性借读生:4月11-14日)
为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办法,优化招生服务,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总原则,在满足本辖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积分生的顺序,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结合西樵镇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招收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还没有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招收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生源界定及报名方式
(一)户籍生 指适龄儿童具有西樵镇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② 父母一方(西樵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户籍生按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同时对照申请类别带齐所需材料到学区划分所在学校确认报名。(说明:跨学区申请先在户籍地学校网上报名,同时上交“西樵镇公办中小学跨学区入学申请表”,由户籍地学校统一收集后上交镇教育办。)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所列条件(且与报读学区划分范围一致)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以及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政策性借读生按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同时对照申请类别带齐所需材料到学区划分所在学校确认报名(现场提交的资料必须与网上资料一致)。详见附件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三)积分生 持本镇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地址为西樵镇辖区范围内),在我镇参与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申请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相关文件要求,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积分窗口报名,报名时填写《2023年西樵镇中小学积分入学志愿申请表》。具体流程见《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新生积分入学简易流程图》(附件4)。申请所需资料及积分标准,可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积分窗口索取及咨询。
三、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
(附民办学校)
四、学位安排原则和招收程序
(一)首先安排本镇户籍生入读学区所属学校(含本镇户籍跨学区就读申请)。
先录取户籍与学区一致条件的户籍生,后统筹本镇户籍跨学区就读申请(镇内跨学区户籍生报名申请如无学位统筹,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中心小学、第一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学童报名后,系统将对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与匹配验证,当报名人数超出学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即户籍适龄学童人数超出学校现有学位承载能力),镇教育办将根据报读学童及家长户籍情况就近分流,按照申请意愿统筹安排入读第五小学和第二小学。
2.中心小学、第一小学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计划数,镇内跨学区户籍生报名申请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入读(中心小学镇内跨学区入读申请统筹到第五小学就读;第一小学镇内跨学区入读申请统筹到第二小学就读)。
(二)其次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学区所属学校。
西樵镇中心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不接收政策性借读生报读(含父母一方户籍),三所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政策性借读生要对照《学区划分信息表》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和积分入学居住地辖区公办学校对照表》中的有关指引说明报读相应学校,具体入读学校由镇教育办根据学位和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如户籍生人数超招生计划数时,政策性借读生将根据报读学童居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三)最后安排积分生入读公办学校。
在完成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招录后,学校如有剩余学位,则安排积分生入学。
1.积分生划线办法:根据“一镇一线”的原则,对入围的积分申请,以全镇剩余学位数为准,分初中和小学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出积分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2.积分生录取办法:申请入学填报志愿(附件5)。第一志愿(居住地辖区学校)必须填写《居住证》相应学区范围的学校,录取时根据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录完第一志愿仍有学位的则根据第二志愿(备选意向学校)录取,额满为止(最后一名同分抽签)。
3.积分申请分数不达分数线,未能安排学位的,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入读。
西樵镇中心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不招积分生,这三所学校辖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者申请积分入学时,第一志愿直接选择其他学区范围学校,详见(学区划分信息表和积分入学居住地辖区公办学校对照表及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截止报名日期,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各家长尽量错开报名高峰期。
(二)在确认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请按下列顺序整理一式两份)。
1.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确认报名时向学校索取);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贴采集表上)。
2.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
3.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生除需提交上述1-2项材料外,另带齐网上申请或窗口办理资料(对照申请类别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方案相关附件,请关注 “樵山教育” 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并下载。了解更多报名招生详情,可关注相关招生宣传活动、报名家长辅导会、学校信息发布等。
(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报名工作日程表、招生计划、积分入学志愿申请表、积分入学流程等信息,具体见附件1-7。
(五)特别提醒 根据招生条件,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生录取分先后批次,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申请的家长,应及早申请积分入学和密切留意民办学校的招生安排。因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人数增加,积分生学位会相应减少,家长应做好回原户籍地或民办学校报读的准备。因误报生源类别或报读条件不符造成延误报名或错过招生时间窗口的,责任自负。申请入读提供虚假证件资料、隐瞒入学事实并已取得学籍、入学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学校资格。
(六)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 86896781
附件
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2.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新生报名工作日程表
3.2023年西樵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4.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新生积分入学简易流程图
5.2023年西樵镇中小学积分入学志愿申请表
6.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和积分入学居住地辖区公办学校对照表
7.西樵镇公办中小学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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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提醒
各位家长不要听信谣言、伪造、变造各类入学登记所需证件。所有入学材料实行网上查验、联审联批,一旦在审查中发现虚假证件,一律取消学生入学申请。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咨询镇教育办公室招生办,电话86896781。
同时关注“南海西樵”、“樵山教育”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以便获取最新的招生政策资讯。
为了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5号)、《转发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23〕17号)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年龄、身体条件
小班:3-4岁(年龄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健康适龄儿童;
中班:4-5岁(年龄段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健康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和对象(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的基层干部子女(政优生);
第二批次: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在职教职工子女、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的子女、大塘镇户籍幼儿;
第三批次: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3、录取办法(录取顺序)
由园方分两轮按批次顺序自主录取,第一轮先录取第一到二批次幼儿;第二轮如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余下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幼儿园的报名人数多于余下学位数,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录取。
招生人数
小班级:50人
中班级:30人
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
4月5日— 4月9日
报名时间
4月10日9:00— 4月14日17:00截止,不按时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用微信识别以下二维码在网上填报资料,并于4月10日-14日期间到幼儿园提交报名需交资料;
网上报名二维码
2、现场报名
(1)在春苗幼儿园保安室领取表格填写,同步提交报名需交资料。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需交资料
请家长按要求带上需要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分批到园现场核查。
1.审核时间:
2023年4月17日-19日(如有剩余学位再另行补招,额满为止)。
2.材料包括:
①《春苗幼儿园幼儿报名表》;
②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其中户主页+幼儿页复在同一张A4纸上);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
④社区医院或以上级别医院提供的健康体检手册(体检结果三个月内有效,可在7月份补交)。
收费项目和标准
目前保教费:4960元/学期(如有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目前伙食费:1750元/学期(如有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目前接送费:1350元/学期(如有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目前生活用品费:330元/套(新生自愿一次性收费,如有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咨询电话
办公室:0757——87292361
陈园长:13113780136/18928565583
其他事项
(一)在大塘医院办理体检和开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二)新生家长会时间:初定8月25日。
备注:
本次招生录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春苗幼儿园。
医保关系如何转移?
跨省、跨市社保关系如何转移?
此前,小保和大家介绍了具体方法
那么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叔叔阿姨们又要注意什么呢?
接下来就由小保
来给大家解答一下以上两个问题吧!
首先,针对“两地都有参保缴费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在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这个问题,小保要重点强调下:不可以任意选择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时
怎么确认退休地呢?
一般由三要素确定
户籍地+最后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
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哪里办理退休呢?
省内户籍人员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广东省内参保而且已累计缴费满15年的,以最后一个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省外户籍人员
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时,按下列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1)最后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最后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0年的,则应到上一个参保已满10年地方办理退休手续。
(3)各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应回到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注意:外省户籍人员,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经相关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在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就业参保的,新参保地只能建立临时账户。临时账户所在地不能作为待遇领取地,也不能接收参保人在外省的养老保险关系。
那么
参保人在不同城市工作缴纳过社保
退休前需要处理吗?
在此
小保要提醒下各位准退休人员
记得提前办理好以下两件事!
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参保人曾在省外多个地方参保缴费,而且确定我区为待遇领取地的,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掌上12333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或到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自2021年4月起,参保人在我省内多个地方参保的,无需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由待遇领取地统一归集即可。
工龄核对申请
如果参保人属于县以上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且在单位所在地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有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或对本人原有的视同缴费年限有异议的,在确定我区为待遇领取地后,可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个月前,到最后参保地提交个人档案资料办理工龄核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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