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portal.scjgj.gz.gov.cn/aiceps/liaisonsLogin.html)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https://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为深入推进南沙区、漳平市两地水务系统对口合作工作,落实《广州南沙区龙岩漳平市对口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4月17日,漳平市水利局局长麻启紧一行4人来区水务局开展对口合作工作调研。区水务局局长陈建余、副局长周劲峰陪同调研。漳平市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生态堤防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对口合作工作座谈会。双方就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智慧水务建设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和共享,以这次对口合作为契机,推动两地在水务高质量发展合作上新水平。
居民区的垃圾分类应该怎么做?
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场所的垃圾桶应该如何设置?
学校医院又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呢?
在《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为更好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市垃圾分类办制作了《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用场景指导手册》,将日常的生活垃圾产生源单位分为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场站、文化及体育场馆、大型商超、公园旅游景区、学校、医疗机构、餐饮娱乐场所、酒店宾馆、集贸市场及工业园区合共12个应用场景,以图文指导与视频教学结合的形式,生动直观地指导产生源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居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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