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企业和个人都有补贴!尽快申领!
在禅城区就业的
黔东南籍务工人员、
招用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的
禅城区企业
看过来~有补贴发放啦!
有需要的赶紧来申请吧
01
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
(一)对象
在佛山市就业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
(二)条件
1.与佛山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申请补贴年度在申请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
3.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三)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给予补贴。
(四)申请材料
1.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2.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3.企业与招用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第一次申请时需要)。
4.黔东南籍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参保明细。
6.黔东南籍务工人员领取补贴的社保卡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企业原则上于1月、4月、7月、10月代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上一阶段的补贴,第一次可申请2021年至申请时的补贴。
(六)审核及发放
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应对材料进行审批,各审核环节负责同志收到上一环节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终审结束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黔东南籍务工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七)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二期商业综合楼2楼201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0757-82729594、0757-82717206。
(八)其他
1.人社部门应对企业向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发放的补贴情况进行监督。
2.社保个人缴费对应时限内,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在多个企业工作的,由最后一个企业进行申领,之前企业有关材料无需再提交,以人社部门核验的社保数据为准。
02
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
(一)对象
参加佛山市培训:黔东南籍劳动力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领取)。
参加黔东南州培训:黔东南籍劳动力或培训机构。
(二)条件
黔东南籍劳动力于2021年1月1日后在佛山市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黔东南州参加培训的由黔东南州人社局制定实施方案)。
(三)补贴标准
1.在黔东南州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有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工种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叉车工等)“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3500人。
2.在佛山市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有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广东省有关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其中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1000元、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二级2500元、一级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均800元/证。
(四)申请材料
1.黔东南州培训
黔东南州人社部门向佛山市人社部门至函发起资金需求,并附培训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培训工种、课程计划、师资安排、培训人数分配等内容。
2.佛山市培训
(1)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2)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4)黔东南籍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及审核发放
1.黔东南州培训
黔东南州人社部门向佛山市人社部门至函发起资金需求,佛山市人社部门根据来函内容执行资金拨付流程。
2.佛山市培训
申请程序:申请人(机构)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审核发放: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应对材料进行审批,各审核环节负责同志收到上一环节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终审结束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对应账户。
(六)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3室。0757-82268060、0757-82273356。
03
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
(一)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招用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的企业。
(二)条件
1.与佛山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针对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并经人社部门备案,且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作业规程、企业文化、风土人情等。培训方式以线下教学为主,学员培训上课均需做好培训签到,出勤率不得低于总课时的90%且不少于20个课时,培训需全程录像(需显示培训日期、时间及课程内容)并做好光盘刻录保留待查。培训计划课时安排每晚不得多于3课时,每课时时间为45分钟,每半天不得多于4课时,全天(白天加晚上)不得多于10课时。企业正式开展培训前,申请企业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备案表(一式两份)、培训学员花名册、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
3.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三)标准
1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黔东南州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备案表。
2.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计划。
3.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花名册。
4.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签到表。
5.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6.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7.岗前适应培训视频(不少于10课时)。
8.企业与招用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黔东南籍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黔东南籍培训学员的社保清单。
(五)申请程序
企业于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六)审核及发放
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应对材料进行审批,各审核环节负责同志收到上一环节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终审结束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
(七)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二期商业综合楼2楼201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0757-82729594、0757-82717206。
(八)其他
1.人社部门应对企业岗前适应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2.企业可为同一黔东南籍务工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岗前适应培训,并申请岗前适应培训补贴。
3.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在自然年度内存在转岗情况的,接收企业均可对其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并申领岗前适应培训补贴。
04
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
(一)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佛山市就业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
(二)条件
1.与佛山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参加并完成佛山市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或企业组织的岗前适应培训。
3.申请补贴年度在申请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
4.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岗。
(三)标准
1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2.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3.企业与招用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培训机构或企业出具的培训证明。
5.黔东南籍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企业原则上于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起6个月内向所在地代为申请补贴。
(六)审核及发放
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应对材料进行审批,各审核环节负责同志收到上一环节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终审结束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黔东南籍务工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七)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完成佛山市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申请补贴: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3室。0757-82268060、0757-82273356。
2.完成企业组织的岗前适应培训申请补贴: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二期商业综合楼2楼201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0757-82729594、0757-82717206。
(八)其他
同一人员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05
其他
(一)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劳务协作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二)劳务协作扶持政策资金可统筹用于佛山市对口帮扶劳务协作扶持政策。
(三)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单位需为佛山市内的企业。
附表:
1.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2.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3.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4.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5.黔东南州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备案表。
6.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计划。
7.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花名册。
8.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岗前适应培训签到表。
9.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10.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11.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申请表。
12.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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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058名。此次招聘,佛山共设167个岗位。
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05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9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于2023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各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本次招聘将结合考生报名情况等决定是否进行补录。如进行补录,具体事项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8:30-12:30、14:00-18: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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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自4月1日起
各镇街不再以其名义行使
部分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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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权下放镇街2年多后,进一步推动依法规范科学精准赋权镇街基层据统计,全市累计优化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376项,其中禅城区23项、南海区74项、顺德区67项、高明区75项、三水区137项。
合并各区相同事项后,全市合计优化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308项,其中因专业性强、镇街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等原因,予以收回事项205项;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等原因,予以清理事项103项。
2021年1月,佛山首批调整下放32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权3632项,随即相继印发《关于镇街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事权下放运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等系列文件,加强统一指导,全面规范事权运行。
根据事权运行情况,佛山及时开展评估研究,按照“自下而上梳理,聚焦问题突出领域”的原则梳理需要优化调整的综合执法权,实际执行中,考虑到佛山市五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一,镇街承接业务基础能力不一等情况,由各区聚焦本区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允许调整执法事存在合理差异,稳步推进优化镇街执法事项清单。
今后,佛山将从有利于镇街高效处理问题、高效决策、高效推动发展的角度出发,从下放、收回、清理等方面,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完善镇街执法事权目录,向镇街科学放权赋能。
镇街承接下放执法事权后,对外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佛山围绕执法统筹协调、执法标准化、执法能力提升等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机制。
一是重点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用,推动全市32个镇街的综合执法委员会主任升格为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指导五区出台《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跨部门跨镇街执法联动协作、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规范,切实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对镇域执法工作的统筹决策、指挥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
二是以“粤执法”为信息化支撑,推动镇街执法程序标准化规范化。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32个镇街累计在“粤执法”办理案件77193 宗,其中行政处罚20132宗,行政检查56472宗,行政强制589宗,数量居全省前列。同时,推动禅城区南庄镇和顺德区伦教街道办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标准化,设置必要的执法调查询问室、听证室、涉案物品保管室和音像记录设备等,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镇街对标对表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三是注重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压实市、区执法部门对镇街的“传帮带”职责,推行“导师制”和驻点带班指导,开展“三个一”指导活动,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案例研讨会、执法业务评比、业务培训、执法调研等,至少开展一个执法案件带班指导,至少出台一份关于典型案例编撰、重点问题答疑、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规范等书面指导材料,加强基层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镇街综合执法水平。顺德区连续举办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认清当前佛山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做好新发展阶段的行政执法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佛山坚持持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一是全领域实施减免责清单制度。佛山公布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广旅体、交通运输等18个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合计共844项,其中免处罚清单433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408项,免现场检查清单1项,免强制措施清单2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服务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和法治体检,致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二是打造智慧执法协同新模式。南海区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对接优化城市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一网统管等业务数据,建立起佛山市“群众网格员吹哨、镇街执法人员报到”的智慧执法协同治理新模式。目前南海区智运平台收到申请执法介入到“粤执法”平台案源数据共10201条,其中案源办结10156条,转行政处罚案卷7宗,转行政检查案卷38宗,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效率。
2022年3月,南海区狮山镇在集中整治宅基地违建工作中与属地社区高度联动,依法对21处违法建筑快查快封快整治,实现以“小网格”推动“大治理”。
三是加快推广非现场执法监管,上线非现场执法系统,对非现场执法涉及的应用场景、应用方式和执法规范作出明确要求。目前累计开展非现场执法云巡查任务97次,导入行政检查对象451474家,匹配粤商通98270家。创新打造以“无人机执法”为主的现代化非现场监管方式。南海区出台《关于规范应用无人机开展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利用5G网联、无人机巡航、AI智能分析、物联网感知等组合技术手段,构建了“天上看、空中拍、地上巡”的“空天地”一体化治理体系,目前已形成近30宗无人机行政执法有效案例,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佛山市司法局将继续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围绕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的落地落实,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执法“观察期”等举措,着力解决好改革中、改革后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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