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街道关于定制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的询价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单位要统一定制工作人员制服,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中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制服(详见附件)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服装设计销售类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人所供的服装及标志标识必须符合综合行政执法办制服的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416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81504286。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服装样板(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在中南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询价原则: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报价及样板服装质量进行比较,同等服装质量条件下,按报价从低至高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低价者作为成交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和引导全街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该中心党建长廊布展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建长廊布展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要求: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岭南红色文化印记为主的党建布展全面设计、形象制作、安装实施;
(四)项目内容:主要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岭南红色文化印记;
(五)项目场地:包括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楼梯间、二楼墙面;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丰富的党建宣传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四、公示期
2023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18:00止(公示期为三天)。
五、现场勘查时间
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日(上午9:00-12:00)可进行现场勘察。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方式:报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报价及相关附件、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与询价文件一起,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接受报名和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 19日至2023年4月21日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211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1019807。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四)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维保服务方案、工作效率(工期)等;
(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六)报价。
八、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街道询价小组进行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维保服务(质保期)、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
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
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普品牌形成带动全社会投入科普工作的引领效应,提升重大科普活动服务公众的社会影响力,推进“双减”工作政策落地实施,现发布创新环境计划2024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科研人员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审核科研人员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有关惩戒期内。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五)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三、申报限制
(一)作为申报单位存在2023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在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2023年度待完成任务书签订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视同“在研”。
(三)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见附件2)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应与所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四)本专题项目需提供具备承担对应项目的必要工作经验材料,并提供2024年项目框架性实施方案,且注明“本方案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完善修改”;其中申报项目9应上传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唯一盖章推荐函。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信息维护。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需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申报质量,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修改。
(五)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00,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20: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8:00。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统筹和组织,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拥塞耽误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项目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实行强制终止。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五)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大脑”查询。
八、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
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电话:83588209(戴老师)。
项目申报限制规则解释咨询:83124139,联系人:张文怡(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申报指南业务咨询:83124156、83124180,联系人:王春艳、袁耀飞(引进智力管理处)。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 2024年度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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