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95(乌溪-流溪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X295(乌溪-流溪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X295(乌溪-流溪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1626】,于2023年4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修改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款。
原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现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9日
- 项目名称:黄埔区东晖路跨开发大道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85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 0时0分~2023年5月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1.4.7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9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东风日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配套项目办公楼(自编号:4#)及地下室、食堂(自编号:6#)
- 项目编号:JG2023-188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 8时30分~2023年4月25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联关系、信用承诺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6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基本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含)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合同需提供能体现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工程名称(或项目名称)、签约日期、签约双方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联合体任意成员满足此要求即可)。 3.8 项目负责人资格: 3.8.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8.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为牵头人)。 3.8.3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3.8.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9 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连续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能体现社保管理机构印章,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均予以认可。本招标项目所有岗位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10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11注:①投标单位存在公司更名或其他情况,未及时在广州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单位信息更新而导致无法识别投标登记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在库人员,如因投标人企业或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投标登记时,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8 项目负责人资格: 3.8.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8.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为牵头人)。 3.8.3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3.8.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1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1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11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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