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撰《荔湾简史》(暂名)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编撰《荔湾简史》(暂名)项目采购实施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公司、专业协会等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编撰《荔湾简史》(暂名)项目
二.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对荔湾区展开深入的研究,展示和宣传荔湾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人文气质、呈现荔湾文化气象,突出荔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人文地位,填补在荔湾历史方面研究的空白,编撰《荔湾简史》(暂名)。
2.服务内容:
①.开展荔湾区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对荔湾区内的历史文献包括历代地方志、文集、笔记、报刊、政府文献、政府档案、志书、谱录、游记、旅行指南、回忆录、粤海关报告、各时期地图、碑刻、族谱、契约、科仪书、宗教仪式、口述传说等文献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地毯式”搜集整理,为《荔湾简史》(暂名)的编纂积累必要的素材。
②.组成《荔湾简史》(暂名)编写组开展编纂工作。运用历史学、人类学、地理学、民俗学、社会学等跨学科的方法对荔湾区展开研究,并据此完成《荔湾简史》的编纂工作。
③.成果形式为:《荔湾简史》(暂名)书稿(不少于30万字)一本。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500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历史学、民俗学、博物馆学、文献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熟悉广州历史文化的源流和发展变迁,长期从事广州或岭南历史文化研究的相关工作,具有编写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书籍的相关经验。
3. 报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保证编写的书稿科学可靠,不能有造假或剽窃行为,在参加采购的前三年内,没有学术不端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报价下浮率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人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19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21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4月21日17:00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7楼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签订服务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1366013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7楼
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4月19日
近日,广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启书带审计调研组赴南沙区开展2023年广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研,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黄晓峰,南沙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卢晓鹏,南沙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会议和明珠湾区跨江通道(首期段)、万龙大桥等项目现场调研。
会上,南沙区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该区纳入广州市2022年、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制约因素,需要上级部门支持的事项,南沙区在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用地供给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陈启书指出,推进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和“硬支撑”,是稳预期、强信心、优质量、快发展的“主抓手”。南沙区无论是重点项目数量还是投资规模,在各区中都名列前茅,南沙区要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为契机,大力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审计要聚焦重大战略部署、重大项目建设以及重大任务落实情况,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推动项目尽快动工、加快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保驾护航、出谋划策。 (张鹏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4号)和《广州市增城区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局委托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申报“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结果、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吴先生 020-32162113;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夏街大道48号,邮编:519000。
附件:关于开展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评审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关于开展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评审结果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申报单位 | 得分 | 立项情况 | 备注 |
1 | 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86 | 拟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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