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公示
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汇总工作已完成,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南海区2023年度各镇街按季度分配积分入户指标数的通知》规定,该季度南海区入户指标数为750个。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予以公示,市民可关注“南海政法 社会善治”或登录“南海政法网”(http://zfw.nanhai.gov.cn)中查询。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向各镇(街道)积分办提出,经受理核实确属错漏的将予以更正并通告。
附件下载:
1.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桂城街道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docx
2.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九江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docx
3.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西樵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docx
4.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xlsx
5.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狮山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xls
6.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大沥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doc
7.2023年第一季度南海区里水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docx
南海区委政法委
2022年4月20日
广大参保人和医保工作者、各定点医药机构: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关系着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基金安全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2023年度“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际,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学习,做医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各医保工作者、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要提高法治意识,遵法守规,自觉加强《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医保政策的学习,广泛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折页等载体向社会、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医保政策,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和自律水平,增强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参与意愿,凝聚社会共识。
二、恪尽职守,做医保基金安全的守护者。
各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规范医保药品购进、销售行为,坚决抵制串换药品、违规刷卡等欺诈骗保行为;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健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诊疗和药品配售费用,严防欺诈骗保;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各级医师、药师应主动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将守护好基金安全落到“笔尖”。
三、人人参与,做维护基金安全的保卫者。
各参保人员应从自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积极参与到学习医保政策的活动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就医购药自觉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坚决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坚决抵制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坚决抵制非法套购医保药品以及用医保基金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坚决抵制出借医保卡或冒名就医;坚决抵制购买、使用虚假医疗发票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共同努力,把医疗保障真正办成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参保人员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真正做到“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广东最新发文
65岁以上老年人
可享受以下免费健康服务
让老人就医
安心、省心、暖心、放心
↓↓↓
4月1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应的量化数据指标,并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签约履约及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与相关重点工作的考核、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相挂钩。
6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
老年人健康宣教、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
免费公卫服务、家庭医生签约、
居家医疗护理、基层用药保障等方面
一起来看看
👇👇👇
提供老年人健康宣教“3个1”
根据《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每季度举办一次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对每位65岁及以上老年就诊者提供1份健康教育处方,对每位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面对面健康咨询和指导(含视频、线下)。
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
《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3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比例要达到82%以上。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要实现“四心”目标:
•加强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等建设,推动便捷设施多样化,让老人就医“安心”;
•优化全流程服务,适度保留传统人工服务,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对医院自助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让老人就医“省心”;
•开启特色志愿服务,提供在院专人就医陪同志愿服务,为辖区病情稳定的卧床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让老人就医“暖心”;
•规范“两慢病”规范化诊疗,实现让病人少跑腿,就诊、结算、化验、检查、取药一站式服务的目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老人就医“放心”。
加强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方案》提出,落实财政补助标准及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的独特优势,每年免费为其提供1次健康体检、1次中医体质辨识、建立1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1次健康评价、1次健康指导。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要免费提供1年不少于4次的随访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要力争超过70%。
对辖区内自愿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对经过健康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每年提供至少1次包括康复护理指导、跌倒预防及居家照料指导、用药指导、心理支持等内容的个性化健康服务,推动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35%。
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方案》提出,推动资源下沉,通过联合病房、联合门诊、远程医疗,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推动医防融合。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方案》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指导有条件的机构针对冠心病、高血压和糖尿病并发症预防管理、中医康复治疗等老年居民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实行更灵活的签约方式和签约周期,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内可实行组合式签约,方便老年人接受在不同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获得连续性签约服务。
加强预约居家医疗护理
《方案》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65岁及以上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机构可结合实际开展“互联网+ 护理服务”,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顾、常用医疗护理服务、常用中医护理服务。
加强基层用药保障
《方案》鼓励城市医疗集团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推动家庭药学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药箱整理、用药咨询等服务。
根据《方案》,家庭医生应关注老年特有的多重用药安全问题,加强对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指导,促进老年人安全合理用药。家庭医生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开具 4~12周长期处方,到2023年底,8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方案》也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三个加强”的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每年组织专项调研指导,重点检查各地政策保障和工作落实情况;
•加强业务培训,遴选首批省级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将老年健康管理纳入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
•加强信息支撑,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垂直业务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线上签约、服务预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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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健康顺德
审校:郑家敏、罗倩娴、赵国平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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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老年人
可享受以下免费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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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应的量化数据指标,并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签约履约及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与相关重点工作的考核、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相挂钩。
6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
老年人健康宣教、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
免费公卫服务、家庭医生签约、
居家医疗护理、基层用药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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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每季度举办一次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对每位65岁及以上老年就诊者提供1份健康教育处方,对每位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面对面健康咨询和指导(含视频、线下)。
《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3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比例要达到82%以上。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要实现“四心”目标:
•加强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等建设,推动便捷设施多样化,让老人就医“安心”;
•优化全流程服务,适度保留传统人工服务,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对医院自助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让老人就医“省心”;
•开启特色志愿服务,提供在院专人就医陪同志愿服务,为辖区病情稳定的卧床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让老人就医“暖心”;
•规范“两慢病”规范化诊疗,实现让病人少跑腿,就诊、结算、化验、检查、取药一站式服务的目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老人就医“放心”。
《方案》提出,落实财政补助标准及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的独特优势,每年免费为其提供1次健康体检、1次中医体质辨识、建立1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1次健康评价、1次健康指导。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要免费提供1年不少于4次的随访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要力争超过70%。
对辖区内自愿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对经过健康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每年提供至少1次包括康复护理指导、跌倒预防及居家照料指导、用药指导、心理支持等内容的个性化健康服务,推动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35%。
《方案》提出,推动资源下沉,通过联合病房、联合门诊、远程医疗,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推动医防融合。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方案》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指导有条件的机构针对冠心病、高血压和糖尿病并发症预防管理、中医康复治疗等老年居民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实行更灵活的签约方式和签约周期,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内可实行组合式签约,方便老年人接受在不同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获得连续性签约服务。
《方案》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65岁及以上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机构可结合实际开展“互联网+ 护理服务”,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顾、常用医疗护理服务、常用中医护理服务。
《方案》鼓励城市医疗集团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推动家庭药学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药箱整理、用药咨询等服务。
根据《方案》,家庭医生应关注老年特有的多重用药安全问题,加强对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指导,促进老年人安全合理用药。家庭医生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开具 4~12周长期处方,到2023年底,8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方案》也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三个加强”的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每年组织专项调研指导,重点检查各地政策保障和工作落实情况;
•加强业务培训,遴选首批省级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将老年健康管理纳入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
•加强信息支撑,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垂直业务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线上签约、服务预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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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健康顺德
审校:郑家敏、罗倩娴、赵国平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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