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开始啦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
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啦~
01、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02、2023年扶持资金安排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一)2023年市财政经费对2022年新获证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二)2022年新获证企业申请数如超过政府资金扶持数,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余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待市市场监管局申请2024年财政经费后予以扶持。
03、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均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盖章)和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及受理。
1.填写《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盖章。
2.提供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提供与企业名称一致的银行开户信息(用于扶持资金拨付),一式三份盖章。
5.提供企业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
申请单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步审核。
(二)网上系统申报及审查。
由申请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搜索关键字“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进入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具体申报程序详见《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57-83282211)。
04、申请时间
本次扶持项目从发文之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5日,逾期各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同时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05、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轮胎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包括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建材、快递包装等)。
(三)受理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材料,不受理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申请材料。
(四)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需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五)对存在认证、税务、司法、信用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以扶持。
(六)获得扶持的企业在1年内被取消证书,或以弄虚作假、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追缴扶持资金,同时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和财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0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3380269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2061231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223054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804060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663980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7783229
招聘单位、岗位
(扫描二维码可查看岗位详情↑)
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说明:“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0日17:00。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点击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确认报名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相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1933390
监督电话:020-81958161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
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学精英教师
(事业单位编制)40名
5月5日-5月8日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毕业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7.学历、学位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系列专业技术教师职称的杰出高层次人才可为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杰出高层次人才类别如下:
①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取得国家级突出成绩、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金牌教练,近年来多次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者。
②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已获省级认定的省级教育家、名师、名校长,有突出贡献高层次人才、杰出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居全省领先水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学教师、教研、科研和信息技术、电教等教育工作者,居全省领先水平的省特级教师;省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
③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近年来获认定的、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或首席教师、功勋教师、杰出教师(人才)、教育家等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系列专业技术教师职称。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精英教师岗位表》。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9.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考生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假设考生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的岗位。
(2)专业相近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进行报考,是否认定为相近专业以资格审查为准。
(3)专业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10.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如考生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学段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11.报考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8:30-2023年5月8日17:30。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由考生承担责任。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根据网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岗位是否开考,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资料不作审查,考生在系统上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责任自负。考生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考生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多样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说课
说课环节是对考生录制的可视化说课(具体要求于报名开始当天在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进行评审。
说课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推荐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说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的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说课成绩及推荐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收到短信或电话的考生即未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价值观、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给分相同,则按主评委以外的评委最高分确定名次;主评委以外的评委最高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六、其他规定
(一)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报考记录在案。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精英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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