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森林防灭火业务技能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森林防灭火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机制。5月17日-19日,市森防指办公室在从化区组织为期3天的2023年森林防灭火业务技能培训。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岳炎同志出席开班仪式,简要总结了自去年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森防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培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带着“为什么”,充分认识开展培训的重大意义;二要带着“学什么”,切实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三要带着“怎么学”,切实把纪律规矩贯穿到培训始终。
此次培训课程内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贴近实际,紧扣森防工作重点,邀请了广东省林业科学院资深专家教授,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应急指挥处骨干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保护绿美广东”“林火理论”“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火灾安全防范”“森林消防实训”“森林消防装备器材配备规范”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实地参观了增城区森林消防大队“以水灭火”装备展示及实操。
通过培训,各级森防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了森防管理工作概况,更加扎实掌握了森林防灭火基础理论知识、灭火原理、灭火战术与方法以及灭火安全知识,为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预防、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奠定了业务技能基础。
各有林地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区属专业森林消防队骨干;市属林场景区(含越秀公园)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属林场景区护林防火队骨干;市林业园林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火灾防治管理处全体人员,市林火监测中心,共104人参加了培训。

为提高债权受偿率,一男子竟然与他人共同虚构了一宗230万元的借贷纠纷,最终两人均被法院认定犯虚假诉讼罪获刑罚。法院指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每位公民都应依诚信原则行事,参加民事诉讼亦不例外。
陈某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称,郭某及郭某的姑姑因项目投资于2020年10月19日向其借款230万元,因郭某及其姑姑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遂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230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经办法官发现本案存在诸多蹊跷之处。庭审结束后,陈某、郭某共同到法院接受询问后承认,郭某的姑姑并未向陈某借款,陈某与郭某间仅存在40万至50万元的真实债务,其余部分均系虚增。郭某对外欠债很多,名下房产即将被拍卖,预计所得款项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故双方串通虚增债务,目的在于提高陈某债权的受偿率。
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对郭某姑姑的债权均系捏造,陈某、郭某间的债权债务大部分系双方串通虚增,故本案属于虚假的民间借贷诉讼。为此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另将前案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查处,该案经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郭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诚信建设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湖公园2023年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单位,现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为优化荔湾湖片区公共服务质量,为市民游客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计划开展荔湾湖片区2023年度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工作。相关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荔湾湖及荔枝湾涌区域地面铺装维修,沿湖堤坝、涌边设施维护,片区内亭廊、栏杆及其它建筑物维修翻新,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
2.建设地点:荔湾区内。
3.项目建安费:暂定145万元。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服务期间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3.质量标准:合格。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别)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别)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建筑),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 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暂定人民币145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5 月22日至2023年 5 月2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5 月22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5 月2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5 月29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290572
询比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8024575220
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
附件:荔湾湖公园2023年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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