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坭紫西坑厂房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坭紫西坑厂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坭紫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茅山大道35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13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递增一次,前5年按中标价,后5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353610001000001819;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新塘支行坭紫分理处。(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0.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所有竞标者必须亲临现场,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否则视为了解或认可交易的全部内容。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3元/月/平方米,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0.5元/月/平方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坭紫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坭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570931941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5月22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巷口村辖区内指定的大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资产保洁范围及用途:约30平方米,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3、承包期限:2年;
4、交易底价:58000元/月,2年合计1392000元(含税);
5、租金结算方式: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费按每月为一期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规定时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增城沙仙支行;账号:360487001000057919; (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8、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9、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在履行在履行合同间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需按合同规定的年服务经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连续两次未通过政府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或累计三次收到甲方的卫生问题整改通知,但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需按合同规定的年服务经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需按合同规定的年服务经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款的,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年服务经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内部请款审批手续造成不能如约支付款项除外。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竞标方需具备营业执照为清洁保洁类企业,且必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低于或等于底价有效,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巷口村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生活垃圾需按先收集清运;
2、对中标公司需有相应处罚条款,以保证环卫质量,并向新塘镇城管执法队报备;
3、严禁参与新塘以外垃圾清运到我镇,需签订承诺书并向新塘镇城管执法队报备;
4、如遇政府接管此项目,承包方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25426686、1392238404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5月22日
各申报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安排
(一)面试答辩时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3:45申报人报到,14:00开始面试答辩,时间半天。
(二)面试答辩地点: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市东风西路六榕街道1号)会议室,具体地点见现场指引。
二、2022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安排
(一)面试答辩时间:6月9日(星期五),上午7:30申报人报到,8:00开始面试答辩,时间半天。
(二)面试答辩地点:
1.财税组(申报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专业)设在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市东风西路六榕街道1号)会议室,具体地点见现场指引。
2.建筑组(申报建筑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专业)设在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市东风西路六榕街道1号)会议室,具体地点见现场指引。
3.工商管理组(申报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农业经济专业)设在广州湖天宾馆(广州市东风西路156号)会议室,具体地点见现场指引。
三、其他
(一)请申报人员务必于面试答辩当天准时到达。
(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附件:2022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方案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谢茗,姚志刚,83757132,83757101)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