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为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主要内容为河涌整治、水涵改造、新建机耕路等工程。河涌整治全长约12.84km,主河涌7.60km,支涌5.24km,水涵改造4宗,新建机耕路长2077m,新建碧道470.73m,新建防汛道路312.67m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629329.50元。
2.3 计划工期: 3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29329.5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服务,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市政类别: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水利类别:
(1)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2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的扫描件或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只适用于水利类别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只适用于市政类别的投标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现场缴纳。)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投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三清路76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傅小姐
电 话:0757-8828922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陆广荣
电 话:18025867589
电子邮件:1274403620@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西路(近期)建设工程(二期)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代建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西路(近期)建设工程(二期)路线长约0.855km。按一级公路实施,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宽40米,双向六车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绿化景观、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11996.16万元,工程建安费以最终审定费用为准。
2.2 代建服务期
4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 1 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期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上述代建服务期为本项目的初步安排,最终的代建服务期需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服务内容
本次代建招标工程项目实行施工代建。代建单位参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协助办理代建项目前期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或报告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宗地测量及宗地图、安全预评价及条件论证、交通影响评价全阶段设计等),并负责该工程施工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代建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招标和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代建合同。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79462.40元
2.6质量安全目标
2.6.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6.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6.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及代建合同要求,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投资控制目标
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施工图预算为限额。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其它客观不可预见因素除外(建设规模调整等客观因素除外)。本项目设置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奖励。当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同时满足工程结算未超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以及最终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3个条件时,若代建人能在代建管理过程中,在不明显降低工程质量档次、降低功能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方案起到节省工程费用作用的,委托人将优化节省的工程费用的50%计取奖励给代建人(优化节省的工程费用=施工合同签约价(优化方案部分)-优化方案的工程造价),但奖励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合同代建管理费的10%;优化方案是以技术优化、应用创新、审减不合理的设计或造价等积极主动工作的成果为界定,但如因材料波动、工期顺延、委托人提出项目建设内容减少或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引起的则不纳入该范围,具体细则由委托人与代建人确定。奖励将在最终代建管理费结算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4。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5.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5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6.3投标人交易员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757-23365227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805室
邮编:528300
电话:0757-22660424
邮箱:642973611@qq.com
联 系 人:杨工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大家在这几天都感受到了
夏天的热情似火
根据最新预报
5月29-31日
佛山市最高温度可达37℃
有医生紧急提醒
热射病也开始出现了!
日前,东莞市石碣医院接诊今年第一例热射病例,患者周某,男,53岁,连续户外作业8小时后出现头晕、大汗、呼吸急促、意识模糊,被工友发现后拨打120送至石碣医院急救。
据介绍,
周某入院时已是浅昏迷状态,
体温高达41℃,四肢震颤抽搐,
医务人员为其紧急降温、散热、
大量补液维持生命体征。
经医生诊断:
热射病可能性大,
不排除有多脏器功能损伤
并伴有脑水肿等情况。
医生表示,
热射病就是重度中暑,
高温环境下,需格外警惕重度中暑,
“热死人”不是一句玩笑话,
一定要引起重视。
热痉挛、热晕厥、热衰竭、热射病
均属于重度中暑,
其中以热射病最为严重。
热痉挛
热环境下或剧烈运动后患者意识清醒,主要表现为肌肉疼痛和抽搐,多发生在腹部、手臂或腿部,常呈对称性,间断性发作为主。
热晕厥
指在热环境中长时间站立或突然改变姿势时发生的直立性头晕。
热衰竭
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大量出汗、脸色苍白等虚脱表现。
热射病
以核心温度升高>40℃和中枢神经系统异常为特征,如精神状态改变、抽搐或昏迷,并伴有多器官损害。
今年首轮“龙舟水”强降雨已结束,
昨天是佛山气温抬升的一天,
最高气温正在向36℃高温线出发。
气象台预计,佛山5月29日-31日受副热带高压脊控制,以多云到晴为主,天气炎热,将出现35℃或以上的高温,午后局部可能有短时雷雨。
医生提醒,
热射病是一个
由轻及重的连续过程,
市民一定要提高
对轻度和中度中暑的
警惕性和重视性,
出现体温明显升高>38℃,
伴面色潮红、大量出汗等表现,
应及时识别、
避免病情加重和进展。
身边的人如果中暑了
应该怎么办?
脱离高温环境
迅速转移至阴凉、通风的环境,用扇子或电扇扇风,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领裤带,利于呼吸和散热。
快速降温
可用酒精或冷水擦身,或用冷水淋湿的毛巾或冰袋、冰块置于病人颈部、腋窝和大腿根部散热。
及时补水
若患者仍有意识,及时饮用清凉淡盐水或小苏打水,注意不要过急补充大量水分,以防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
紧急就医
若中暑患者病情加重,出现虚脱、抽筋甚至神志不清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医,在等待救援期间,应将病人搬至通风环境中平卧,头偏向一侧稍后仰,防止呕吐物误吸,保持呼吸道通畅。
炎炎夏日
这些人尤其要注意
炎炎夏日,
注意防范中暑!
补充水分和无机盐
高温天气下,不论室内外的运动量大小,是否口渴,都要及时饮水,可适当加入无机盐,补水方法少量多次,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不宜饮用含有酒精或大量糖分的饮料。对于某些需要限制体液摄入的患者,高温下应遵医嘱补充水分。
饮食尽量清淡
少食高油高脂食物,保证足够热量,多食瘦肉、水果蔬菜。
科学调整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尽量减少户外工作,尤其是12时至16时,若必须进行户外工作,每小时应饮用500ml以上茶水或电解质水,并做好防晒工作。
合理安排外出时间
高温天气下尽量避免外出,如果一定要在室外活动,最好避开正午时段,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傍晚,并且多在背阴处活动、休息,避免太阳直晒。
注意防晒、降温
在户外,尽量选择轻薄、宽松且浅色的衣服,佩戴遮阳帽、太阳镜,并涂抹防晒霜,可随身携带一些解暑药,如风油精、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注意休息、保证睡眠
保证充足睡眠、不要熬夜,睡觉时避免电风扇或空调直吹,保持凉爽、适宜的温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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