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应按考点指引,在进入考点封闭区安检前,将手机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于考点物品存放点,或交带队老师保管,手机存放前先关机或调为静音。考点只负责提供考生物品存放处,不负责存放物品的保管。为避免考生物品遗失,考生应尽可能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五、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卷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
八、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选做题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一、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非英语科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在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拟进行公开询比方式确定辖区增滘、龙溪、大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参与比选。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海龙街道大和、增滘、龙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
大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荔湾区杏霖街4号
增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荔湾区增滘南约72号
龙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荔湾区沙溪村57号
3.项目规模:
改造面积共约931平方米,改造总投资概算金额约121万元(最终以概算审定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询比原则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三、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四、询比方式
本次询比主要从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企业诚信、人员投入及其资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遴选。
五、报价资料要求
报价书递交时间:
(一)递交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下午17:00时止(工作日),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403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朱生,电话:020-81411089。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盖章齐全后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为一个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报价人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资料;
2.营业执照;
3.公司资质及简介(简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资质情况等);
4.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5.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6.监理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造价单位的确定
被邀请的报价人由海龙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选评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比价的成交单位。
附件:1.报价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日
桥中街环卫站在2023年5月26日发布荔湾区桥中街定点场所保洁管养公告,采取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供应商,经2023年6月1日桥中街环卫站会议集体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中选单位为:广州和鑫物业有限公司。
上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6月3日。如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桥中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桥中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751637。
特此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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