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机关事务所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二、采购品目名称: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三、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机关事务所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1652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协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佛山大道北粤丰商厦商业中心六楼601室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789146
六、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机关事务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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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竞租公告(第二次)
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我公司定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201室),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卢屋陂塘下(土名)的国有农用土地进行公开竞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南府发[2022]3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类 | 土地地址 | 租赁用途 | 面积(单位:亩) | 竞租底价(单位:元/亩/年) | 竞租保证金(单位:元) | 递增率 | 出租年限 |
一般农用地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卢屋陂塘下(土名) | 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地类使用要求进行耕作,不得撂荒。 | 24.64 | 600.00 | 3,696.00 | 每三年递增5% | 合同期限至2035年9月26日止 |
二、国有农用土地竞租规定
1、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交易一律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实行价高者得,按实际中标价签订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2、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原则上分两轮进行公开招租;首轮公开招租指定面向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社区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每人承租农用土地不能超过一宗(含已签订的有效土地租赁合同)。首轮流标后的国有农用土地面向社会实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招租不限户籍和投标宗数。
3、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国有农用土地招租和签订国有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3)尚欠缴南山镇土地租赁费或原迳口华侨农场职工个人社保费人员;
(4)未满18周岁或离、退休人员;
(5)南山镇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派出所、居委会、公有企业等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6)承租土地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土地人员;
(7)违反禽畜禁养、限养规定的人员,但按规定进行整改后可参与招租;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未处罚完毕的人员。
三、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缴纳
1、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竞租项目为第二次公开招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南府发[2022]31号)的相关规定:“首轮流标后的国有农用土地面向社会实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招租不限户籍和投标宗数”,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本公告第二大点第3小点规定不得参加土地竞租和签订土地承租合同的情况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3年6月8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6:00),携带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序号 | 竞租人类别 | 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 备注 |
1 | 自然人 | 1.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字、按手印。 |
2 | 企业法人 |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2、竞租保证金缴纳:经南山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作竞租意向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请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竞租保证金 (单位:元) | 备注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迳口支行 | 80020000006715061 | 3,696.00 | 1.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项目的名称:“东和卢屋陂塘下土地竞租保证金”。 |
四、竞租方式
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竞租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竞租项目进行竞价时,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次竞租项目的竞租底价(600.00元/亩/年),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十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五、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1、竞租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11:00。
2、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3、出席人员要求:
1.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2.公司法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租项目的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南山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六、其他
1、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2、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竞租项目为第二次公开招租。根据我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规定、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每轮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业用地租赁合同书》,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首年度租金),逾期不缴不签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南山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南山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4、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南山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2)非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南山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5、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或经济发展需要)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因出租人的原因)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青苗补偿按南山镇当年执行的青苗补偿规定执行。
6、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1、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www.ss.gov.cn/gzjg/ssqnsz/ggzyjyxx/)发布。
2、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南山公投公司信息栏及南山镇漫江居委会、东和居委会、择善居委会、六和村委会信息栏处。
八、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的公开竞租由南山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南山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竞租公告(第二次)(盖章版).pdf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及《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对有研(广东)新材料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服务进行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采购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绩效考核类”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内容)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依据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164号)、《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
(二)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第三方考核公司根据《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下称有研广东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2.资料收集。第三方考核公司收集有研广东院提供的相关考核佐证资料。
3.现场评价。第三方考核公司通过现场查勘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包括开展座谈、碰对资料、查看实物、专家组现场考核等环节。
4.综合评价。第三方考核公司对有研广东院年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考核分析报告,并提交正式报告给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万元。
(四)供应商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选取方式:符合资格审查,并经评审比较的最低价为中选人。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报价要求
本次绩效考核服务项目预算报价中必须包括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次绩效考核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提交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本单位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
(三)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参加遴选服务单位于2023年6月7日下午17:00前把报名回执(需盖公章)和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及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及相关资格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提交到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统筹规划部。
四、联系方式
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统筹规划部:张珺,0757-8213723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昌荣路8号5楼509室
五、投诉与监督
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2130771。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禅城园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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