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奇槎再添2.36万㎡宅地!就在卓越浅水湾西侧!
禅城奇槎又将新增一宗宅地!
9月8日,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禅城奇槎魁奇路南侧的鄱阳南地块规划有所调整,将释放宅地超2.35万㎡。
《佛山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规划(一期)》CC-C-03-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鄱阳南地块)
从公示图来看,本次调整规划地块总占地面积47373.36㎡,调整前原为商业用地,调整后除了保留商业用地17982.76㎡外,还将新增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
调整细节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23566.2㎡,容积率3.4,兼容商业20%,计容建面80125.08㎡,绿地率30%,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
地块指标
按照规划,本次调整地块位于禅城奇槎板块,位于卓越浅水湾西侧。片区已开发有卓越浅水湾、龙光瀚江府、保利碧桂园天汇、五矿崇文金城、绿城桂语兰庭等众多楼盘,房价从2.35-2.9万/㎡不等,片区地价最高已达16632元/㎡。
根据最新的规划,该片区未来还有4宗地块可供开发出让,分别位于龙光瀚江府西侧、五矿项目西侧、绿城项目东侧和此次新增的卓越浅水湾西侧。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后,孩子却不让父母一同居住。近年这样的新闻偶见于报端。怎样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明年将施行的《民法典》 就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居住权。
《民法典》 第二编物权的第三分编第十四章对居住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父母可以在过户前先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的登记,确保自己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再将房子变更到孩子名下,确保居者有其屋。”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介绍说。
蔺存宝指出,居住权“入典”,提供了租赁之外一种更为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缓和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紧张关系,充分发挥住宅的使用价值。
“如夫妻离婚后,可以为无房一方设立居住权,由另一方享有所有权;收入菲薄的老年人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特定机构,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以安度晚年;企事业单位可以为引进的人才设立居住权,并约定以离职作为解除条件,从而保障双方的利益。”
蔺存宝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而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的公示。其中,南海企业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参与制定的ISO 18668-4:2017《中药编码系统第4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的编码》入围标准项目奖一等奖。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是ISO 18668-4:2017《中药编码系统第4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的编码》标准起草组的成员,在该标准的研制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众多关键性意见,为标准的研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目前,南海区累计发布各级标准1145项,其中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594项、行业标准458项、地方标准84项,在全国县级区域中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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