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政企代表团到佛山开展招商考察活动
5月27日至29日,伽师县委副书记、县长阿不力米提·玉素云率政企代表团到佛山开展招商考察活动,与4家佛山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进一步推动佛伽产业合作提质增效。
这4家佛山企业为佛山国友旅行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银都纺织有限公司、佛山鼎昊冷链有限公司和佛山鹏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它们与伽师县分别签署了招商引资及农产品采购协议。这也是继本月中旬2家广佛企业签约投资伽师后,伽师在佛山招商引资又一丰硕成果。
在佛山期间,伽师县政企代表团先后考察了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佛山名杰纺织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等企事业单位,就智能建筑、现代农业、棉花贸易和数字政府等方面进行考察交流。
伽师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伽师县振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专门随团考察了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入了解建筑领域智能化、机械化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并对后续合作取得共识。
阿不力米提·玉素云表示,此次到佛山招商引资和考察学习,对伽师瓜、新梅和建筑产业发展具有较大提升作用,对伽师县今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接下来,伽师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市场服务工作,力争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伽师投资兴业。
佛山市领导乔羽会见代表团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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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施行,增加按月提取方式和提取额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力度。
《通知》显示,职工在佛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佛山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佛山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调整后的可提取额度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
以2022年度为例:调整前,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524元,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627元。调整后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428元,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869元,双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1738元。(上述案例仅为举例说明,2022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在按年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方式。职工可根据需要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若选择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对于有三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孩家庭租房,《通知》给予了更大支持力度。在月租金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实际房租支出核定;月租金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以佛山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即为普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的6倍。
相关稿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将符合基层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助。
2、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五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8884591
传真电话:88880178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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