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湾启动区鹅潭路周边市政配套道路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聚龙湾启动区鹅潭路周边市政配套道路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297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3日 0时0分~2023年6月25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5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2.3(1)点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2.3(1)点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录20)。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 15时0分 - 2023年6月25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3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25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 14时45分 - 2023年6月25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嘉华汇城东镜凯德花园配套幼儿园开办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嘉华汇城东镜凯德花园配套幼儿园开办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3-2968),于2023年6月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一、招标文件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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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表四《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 |
二、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
附表:
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00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的,得6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2-4年(含4年)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年(含1年)以下的,得1分; 2)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的得9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技术负责人 |
15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10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9年(含9年)的,得8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6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4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9年(含9年)的,得2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25年或以上(含2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5分; 具有15年(含15年)至2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 具有15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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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1)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8年)以上的,得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7年(含7年)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1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 具有5年(含5年)至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 具有5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得2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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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8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1)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4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的,得4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1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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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12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深化设计工作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及安全等要求: 1)拟投入其他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2) 上述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注:①同一人员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②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的网站查询截图;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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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资源调动能力(指挥长) |
10 |
拟委派指挥长: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委派的项目指挥长由投标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担任的,得5分;由投标人副总经理级别人员担任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副总经理级别人员需提供投标人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任命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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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
30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 (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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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 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20分(不含)-30分(含)。 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10分(不含)-20分(含)。 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0分(不含)-10分(含)。 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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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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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人员均不可兼任。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止前近一个月(即2023年05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母公司,含分公司)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民建、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建设单位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负责人业绩为近5年业绩(2018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签字人员为准,上述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为准。如上述材料未能证实该业绩人员,则需提供拟派人员任职该业绩相关负责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提供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毕业证时间为起始计算日期。
2、【项目管理班组答辩】:
①、答辩人员组成:
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等(不超过2人)。
②、答辩顺序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依次在1~N(“N”值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成功的单位数量)号球中随机抽取一个球号,按球号从小到大的优先顺序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顺序。【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抽取号球】
③、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根据答辩开始前确定的答辩顺序。投标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④、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具体通知时间以答辩开始前1小时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⑥、答辩时长控制:控制在10分钟内。
3、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 项目名称:知识城红卫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98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3日 0时0分~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35.05283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业绩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即EPC)的施工部分或PPP项目的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3、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2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3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 10时15分 - 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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