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204
项目名称: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1,544.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151,544.8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或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合镇小洞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③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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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项目概况
大沥镇沥东小学专变电房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3014
项目名称:大沥镇沥东小学专变电房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6,183.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沥镇沥东小学专变电房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6,183.7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格式九”进行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沥东小学专变电房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沥东小学专变电房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身份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报价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7.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金额为1937689.04元,超出此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注:最高限价金额=采购预算金额2,106,183.74元×(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小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大道沥东小学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7-8552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沥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路谢边梁边村路段土名“二段”办公楼二楼231J室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1237291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纳米岛西路及土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新建道路合计长约 1088m,设计范围包括横一路在纳米岛西路以西段以及纳米岛西路全段。其中横一路段长约 142m,道路红线宽 24m;纳米岛西路段长约 946m,道路红线宽 18m。拟平整一期场地位于纳米岛西路北侧,用地面积约 13 公顷。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10kV电力及变配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土方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7亿,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安费估算约1.22亿元。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委托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905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暂定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施工期暂定54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监理(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招标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54,054.9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纳米岛西路及土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缺陷责任期、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报监、检验、审查、备案、水土保持监理、环境监理等服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管理,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同时具有(2)和(3)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号。(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6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6.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在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9700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16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包含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如果监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B座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666898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庆钜、肖贵梅
电话:0757-86329619
传真:0757-86329619
电子邮件:Fs_Ha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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