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围塘街:山村社区举行“童心向党 快乐成长”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组图)
(图:中国少年先锋队入队仪式)
(图:合影留念)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了让辖区儿童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富有意义的儿童节,助力儿童健康成长,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进一步营造关心儿童、尊重儿童和理解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山村社区联合广州市荔湾区同心学校及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于5月31日举行主题为“童心向党 快乐成长”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
“童心向党 快乐成长”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暨入队仪式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校师生高唱国歌,鲜艳的队旗迎风飘扬,嘹亮的队歌在校园里回荡。本次中国少年先锋队入队仪式共有23名同学入队,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和现场嘉宾为新队员们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新队员们在队旗下庄严宣誓。同心学校唐校长和山村社区洪主任分别发表致辞,向全体少先队员提出勉励和希望,希望全体少先队员能在红领巾的指引下,成长为爱祖国、爱人民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为同学们送上节日的祝福和问候。文艺汇演在啦啦操《日不落》中拉开帷幕,扇子操《雪龙吟》、武术操《中国功夫》、儿童剧《新景阳冈》、体育舞蹈《运动风采秀》、乐器独奏《欢乐的日子》等精彩节目轮番上演。参加演出的少年儿童身着节日盛装,在舞台上载歌载舞,将现场气氛一次次推向高潮。整场文艺汇演热情洋溢,充满了欢乐的气息,营造了热烈的节日氛围。活动为辖区困境儿童送去社区的关怀和节日的祝福,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
下一步,石围塘街道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用心用情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让孩子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名钵底基、杨社塘、坎口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美村第一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停车场,占地面积12亩(出租6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塘美村东埔路东一巷斜对面,永旺工棚旁;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2万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440900010400103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增城新塘奥园康威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万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塘美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5、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社长 联系电话:1371948223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6月05日
6月2日下午,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精神,研究增城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著作选读》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教材。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对于我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增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增城各项工作,为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要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著作选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一个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系统全面、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系统理解把握、整体贯彻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组织、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习近平著作选读》纳入培训教学重要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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