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南玉大道南延段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信宜市南玉大道南延段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信宜市南玉大道南延段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920]于2023年06月0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256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人曾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部分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256页,第3点、本表后应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方)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方)的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现更正为:3、本表后应附复印件: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方)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方)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的,可以提供设计批复文件或设计审查合格证书或主管单位批复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信宜市信建城市和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8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智慧城AT0307028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30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 0时0分~2023年6月29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835.2292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29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29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 10时45分 - 2023年6月29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为增强人人爱绿、自觉护绿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义务植树形式的知晓率,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关心、支持、爱护海珠绿化环境的浓厚氛围。2023年5月25日下午海珠区住建局联合沙园街及广州市光大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光大花园(一期)“榕树小区”开展海珠区林长制+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爱绿护绿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引导市民关注“全民义务植树”微信公众号、扫二维码领取义务植树尽责证书,现场推广绿化知识有奖问答奖励绿植小盆栽、讲解种植技巧,派发《广州市绿化条例》《全面推行林长制》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宣传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同时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滚动播放绿化宣传视频等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林长制工作宣传,全面提高市民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责任意识和义务植树参与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本次活动共发放盆栽约100余盆,《广州市绿化条例》、林长制小册子等各类绿化宣传资料50余册,悬挂横额4幅,张贴海报10幅,参加人员100余人,领取义务植树证书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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