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益心为公”志愿者暨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举行
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6月2日,从化区“益心为公”志愿者暨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在区检察院举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彭冬松,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彭冬松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背景等相关内容。他希望公益诉讼观察员提高政治站位,在公益诉讼上多用情,努力当好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一心为公,在宣传教育上多用心,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精准定位,在民主监督上多用力,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珍惜荣誉,在遵纪守法上多用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仪式上,参加人员听取了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介绍,观看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微电影《公益诉讼起诉人》《与生态同行》。活动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暨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向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金。
仪式结束后,参加人员还参加了市检察院视频连线业务培训。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6月16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塘大道厂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甘涌村社前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89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95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新塘大道;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期限:3年;
5、交易底价:18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度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4409040104000798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增城新塘建设路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甘涌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6月16日 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社前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20201999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6月08日
2023-06-08 11:2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考护航的工作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关于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的工作要求,6月7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市管一级调研员周洪平同志带队督导调研高考绿色护考工作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荔湾分局、天河分局和大气处、监督处、执法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调研。
督导组现场巡查了第四中学、第十六中学和天河中学考点,周洪平同志向分局驻点同志详细了解了各考点周边污染源排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各分局前期护考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表示肯定,并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把做好高考绿色护考工作与开展主题教育密切结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保障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查漏补缺,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二是要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对绿色护考各项措施再检查、再落实,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安排,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是要强化高考期间执法巡查,加大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执法检查力度,对影响高考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高考的环境信访事项,要快速行动、迅速解决。
市生态环境局督导组调研第四中学周边环境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督导组调研天河中学周边环境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督导组调研第十六中学周边环境管理情况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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