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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滘街道关于选取茶滘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6-09     人气:250     来源:荔湾区茶滘街     作者:
概述:......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茶滘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项目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茶滘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路96号首层

  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总面积为343平方米的综治维稳中心办公场地进行提档升级,功能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群众接待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视频监控研判室、网格管理工作室、“粤心安”心理服务室、入驻人员办公室、茶水区、公共卫生间等。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1.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现场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4.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起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有相应资质。

  2.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报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2.1和2.2资质:

  3.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报价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询比资质要求。

  3.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师职称。

  6.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关于联合体

  7.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注:施工部分: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设计部分: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520000元(其中包含工程施工费用490000元和设计费用30000元,含税)。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并计算出报价总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1)设计部分的结算: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并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3。

  (2)施工部分的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及合同的计价方式作为结算的依据。

  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3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6月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6月13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至茶滘路94号茶滘街道综治中心二楼,逾期恕不受理。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公告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57027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3年  月  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询比人首先审查报价单位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条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将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分(详见附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2.询比人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分。

  3.评分按照各报价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报价部分得分高的排前;若报价部分得分相同,则由报价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详见附件二:综合评分表)。

  4.若本项目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人不足3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第三章 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报价唯一固定、报价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

  2.报价文件份数为一式二份原件(正本)。报价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当无效处理。

  3.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应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价单位”等字样。

  4.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

  5. 如联合体报价的,除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报价承诺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登记活动时提供)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联合体报价的,“报价人”需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

  报价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报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二、完整的报价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三);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四);

  5.业绩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五);

  6.获奖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六);

  7.企业信誉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七);

  8.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及佐证材料(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八);

  9.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九);

  10.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十);

  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招标附件.docx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2.综合评分表

  3.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业绩情况汇总表

  6.获奖情况汇总表

  7.企业信誉情况汇总表

  8.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

  9.承诺书

  10.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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