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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星际半岛74个停车位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
标的物 |
用途 |
权属人 |
竞价底价 (元/年) |
租赁期 |
租金递增 |
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星际路2号星际半岛花园负一层停车场(详见附件) |
74个停车位 |
车辆停放 |
乐从镇人民政府 |
266,400 |
3年 |
租金不 设递增 |
备注 |
1.租金按年一次性收取,收取4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如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需要,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迁出,我方不作补偿、赔偿,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损失各自负责。 3.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另行支付每个车位30元/月的物业管理费。 |
二、报名承租的要求
(一)招租对象
1.报名人为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具有良好的资信;
2.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租赁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承租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承租的,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人报名承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工作日的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四、竞价时间及地址
竞价时间:2023年6月15日(周四)上午10:00开始。
竞价地址: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会议室。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将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给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竞价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星际半岛停车位竞价保证金”,缴纳单位与报名单位一致。
请汇入以下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01101000421877016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乐从支行
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竞价。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竞价人未竞得承租权的,竞价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六、竞价人须知
所有报名人自动视为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的竞价要求,当竞投人竞得该物业的承租权,需遵守并履行《物业租赁合同》条款要求,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如该物业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进入竞价环节,直接由该意向承租人以起租价承租。
2.若出租物业有一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司将进行公开明标竞价,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竞投标的物底价为266,400元/年;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标的物竞价底价266,400元/年,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1,000元/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物业的竞得人。
3.竞投会议结束后,竞得人必须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如不签署,将视为竞得人弃标,取消其竞得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竞投会议结束后,我司将竞投结果予以公布,公示期满后竞得人须持《成交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
5.结果公示:顺德区乐从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电话:28332795/15813699282(何先生)、28332793(范小姐)。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佛自然资禅公(补)〔2023〕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科潮西路(佛山一环以西、科润路以北地块)。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庙、涌简、格村、涌罗、东头、子华、南头经济合作社范围内(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庙、涌简、格村、涌罗、东头、子华、南头经济合作社土地0.2464公顷(国家2000坐标系)。拟征收土地2021年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2435公顷,建设用地0.0029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土地征收的征收土地综合补偿标准(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为250.971万元/公顷(即16.7314万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4.5万元/公顷(即0.3万元/亩)。
五、征地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次征地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比例给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庙、涌简、格村、涌罗、东头、子华、南头经济合作社安排留用地0.0370公顷。
为保证被征地农民缴纳足够养老保障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上述被征地村集体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在2021年8月1日前签订,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依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按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征地项目获批准后,已缴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划入被征地村账户,全部用于被征地村补助农村居民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庄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若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情况按照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请相互转告。
七、征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支持和配合国家征地工作,按时交付土地。具体交地时间由南庄镇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
八、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九、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2013909、85331530。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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