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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出台《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23-06-10     人气:360     来源:增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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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速增城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与新兴产业发展,构建有区域影响力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力争把侨梦苑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产业集聚区”,日前,增城区正式出台实施《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增城侨梦苑是由国务院侨办与广州市政府发起共建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也是增城区首个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与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肩负着为增城区聚集高端人才、营造创新氛围、构建创业生态、促进产业转型的战略任务。此次《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主要从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充分发挥增城侨梦苑平台优势,加快产业集聚、项目落地、高端人才引进,更好服务于增城区重点产业发展。

  在支持侨梦苑园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方案》提出要开展绩效考评,对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等次的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6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在孵企业60%以上属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奖励金额分别增加至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在支持各类项目落户发展方面,对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给予2万元创业启动资助,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个;对成长型初创企业给予5万元创业资助,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30个;对优质人才项目补贴,每年支持不超过30个,分三个档次给予补助,其中第一档名额不超过5个,给予30万元创业资助。在支持港澳台青年集聚创新创业方面,对入驻园区的港澳台青创项目给予2万元创业启动资助,以及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2年不超过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办法》还提出支持侨梦苑园区融入湾区发展,对引进港澳台青创项目10~20个、20个(含)以上的侨梦苑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30万元、60万元奖励。支持创新创业驿站积极引流,按引资引智引技实际成果,给予每个创新创业驿站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支持园区和企业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其中鼓励侨梦苑园区大型双创赛事、论坛、沙龙、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交流活动,按其实际支出的5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此外,《方案》明确设立侨梦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首期规模1000万元,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据悉,此次《办法》结合过去三年原办法执行情况、当前财政运行形势、增城区委区政府最新工作要求等因素,对相关支持措施逐条逐项分析研判、修改完善,力求建立奖励精准化、补贴规范化、考核标准化的政策体系,同时突出政策普惠性特征,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大,政策执行效果更好。

  一方面,《办法》从取消孵化载体备案、降低载体面积要求等方面降低了分园区准入门槛,同时扩大创新创业项目补贴覆盖面,涵盖高校学生初创项目、成长型初创企业、优质人才项目、港澳台青创项目等多种类别,让更多孵化载体纳入侨梦苑管理范围,让更多创新创业项目获得侨梦苑政策的实惠。另一方面,《办法》与增城区产业发展紧密联系,突出对“芯、车、显”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明确对在孵企业60%以上属于重点产业的分园区,给予更高的考核奖励,通过实施侨梦苑星级评定,鼓励争先创优。

  《办法》还突出侨梦苑港澳台元素。强化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的担当落实,做好做实省、市赋予增城侨梦苑的“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任务,加大对引进港澳项目的倾斜,对入驻侨梦苑的港澳台青创项目给予2万元创业启动资助,以及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不超过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同时对引进港澳台青创项目的侨梦苑园区,按引进数量给予园区运营单位30万元、60万元奖励。

  各申报单位可前往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根据申报指南组织材料进行申报。项目的征集、立项、支持和管理按照《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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