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调研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调查研究方案要求,为助力广州“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
调研组先后赴增城、从化区,深入生产现场、田间地头、企业车间与属地管理机构、相关行业专家、种植农户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探讨当前广州市在实践过程中高质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并认真听取了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的经验、措施等。
调研组指出,调查研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针对广州市当前种植业面源污染面临的形势,下一步一是要切实用好调研这个“传家宝”,真正深入一线,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走进群众心里去,做到既“身入”更“心入”,下足“真功夫”把问题“捞上来”。二是要牢固树立以低碳农业技术振兴乡村生态文明的发展意识,积极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体系,全力促进我市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用主题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行动、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真正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帮助基层和人民群众解决更多实际困难和问题。
区属各运输企业:
广州超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ABC810、广州市祁恒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的粤AGT827等2家公司所属的2辆营运车辆因超限超载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营运车辆粤ABC810、粤AGT827《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2家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4楼)。
特此通告。
附件:粤ABC810等2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5日
粤ABC810等2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车牌号码 | 企业名称 | 违法时间 | 违法地点 | 违法内容 | 通报文件文号及序号 | |
粤ABC810 | 广州超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6 | 广园快速路下行0公里707米 |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荔交管站〔2023〕3号 | 458 |
2023-2-12 | 新港东路 | 超限超载 | 荔交管站〔2023〕30号 | 59 | ||
2023-3-8 | 江海大道出新滘中路南306米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荔交管站〔2023〕36号 | 211 | ||
2023-3-22 | 车陂路黄埔大道东北20米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荔交管站〔2023〕36号 | 246 | ||
粤AGT827 | 广州市祁恒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2022-11-15 | 新塘迎宾街大观中路东20米 |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荔交管站〔2023〕3号 | 515 |
2023-2-21 | 广州市黄埔区汤村路 | 超限超载 | 荔交管站〔2023〕30号 | 34 | ||
2023-3-15 | 华观路进科学大道西66米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荔交管站〔2023〕36号 | 228 |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实施“乙类乙管”新形势,加强居民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健康管理意识,构建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拟在龙津东路757号(洞神坊社区居委会)安装户外显示屏。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本采购需求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勘察和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洞神坊社区户外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57号。
三、项目内容及须知: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户外显示屏设备系统采购等,报价单位需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具体采购内容以项目需求清单为准。
(二)项目工期:2023年6月30日前所有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可以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包括且不限于所有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系统开发、培训、维护保养费用及税费等)。
四、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17:00至2023年6月14日17:00(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现场勘察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半天)统一进行现场勘察。
六、报价书递交时间:
(一)统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6月12日-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
(三)方式:密封方式。询价文件须每页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好,密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报名单位根据现场勘查及项目有关要求,提交询价文件,内容包括: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2.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报价单位必须取得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4.报价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5.提供报价书。6.报价及承诺书。7.上述提供的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七、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备品牌、维保服务、设备参数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法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响应我单位需求的,视为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819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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