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水产养殖病害测报(2023年第6期)
一、5月份病害发生情况
5月份我区月平均气温25.8~26.9℃,水温25.5~26.2℃,受三次强降雨影响,较多养殖区域出现病害,其中以寄生虫性疾病和细菌性疾病为主,病毒性疾病有少量发生,具体以链球菌病、气单胞菌病、细菌性肠炎病、诺卡氏菌病、锚头鳋病、虹彩病毒病等较为常见。
二、6月份病害发生情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6月份主要有4次降水过程,大致出现在:2-3日(中雷雨、局部大到暴雨)、10-13日(大到暴雨)、17-19日(暴雨)、22-24日(大到暴雨)、27-29日(大到暴雨)。月平均气温:28~29℃,月最高气温:36~37℃。
6月份,各种水产养殖动物生长迅速,摄食量加大,养殖水体中残饵和排泄物逐渐增加,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再加上我区已进入高温季节,现在正处于“龙舟水”时节,易发持续性、极端性雷雨。逐渐增多的恶劣天气易使养殖动物产生应激反应,各种病害亦开始增加,同时渔业生产也进入旺季,要提前做好养殖生产管理、种苗繁育和苗种放养前的准备工作。
1.草鱼:易发生肠炎病、烂鳃病、病毒性出血病、锚头鳋病、车轮虫病等,重点关注更合镇和荷城街道区域;
2.鳜鱼:易发生车轮虫病、斜管虫病、虹彩病毒病等,重点关注荷城街道和杨和镇区域;
3.罗非鱼:易发生车轮虫病、斜管虫病、小瓜虫病等,重点关注更合镇和明城镇区域;
4.黄颡鱼:易发生斜管虫病、车轮虫病、爱德华氏菌病等,重点关注更合镇和杨和镇区域;
5.鲮鱼:易发生车轮虫病、斜管虫病、指环虫病等,重点关注更合镇和明城镇区域;
6.笋壳鱼:易发生烂鳃病、斜管虫病、车轮虫病等,重点关注荷城街道及杨和镇区域。
三、防治措施
(一)注意改良池塘底质和水质,培养出“肥、活、嫩、爽”的水体,为鱼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增强鱼的体质,提高抗病能力。优选抗病力强品种,降低发病率,减少渔药使用。
(二)雷雨、强降雨天气现象六月愈发频繁,鱼塘容易因缺氧而发生泛池,注意观察水质和鱼虾的摄食情况,发现缺氧应及时加注经过试水后的新水,并采取增氧措施,必要时投放增氧剂。定期泼洒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调节水质,暴雨前可适当减少投饵量,并添加维生素C、免疫增强剂及抗应激能力药物,防止水环境突变产生应激而暴发病害。提高饲料质量,定期在饲料中添加多维、免疫多糖等提高鱼类抗病力,控制饲料投喂量,不过量投喂,保持适宜养殖密度。
(三)夏季强降雨天气鱼塘管理要点:一是疏通杂草、水浮莲堵塞的排灌渠,以防雨情反复或山塘水库排水造成雨水倒灌浸塘;二是修复加固塘基,尽量减少车辆对塘基的振动;三是控制塘鱼存塘数量,补充合规格苗种或将鱼种并塘,及时捞起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待天气稳定转晴后,可用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二氧化氯、生石灰等渔用消毒剂对水体进行常规消毒杀菌,防止暴发鱼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6月7日,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三水区南山镇举办果菜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及示范现场会,全市各区、镇农技推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涉农企业代表以及种植户等70多人参加。
本次现场会设置了葡萄品质提升、杂交兰新品种、西瓜新品种及设施栽培、盆栽果树及品质提升、豇豆病虫绿色防控、水稻优质高产栽培等6个现场观摩区以及田间课堂、现场品鉴、互动交流等多个环节,并邀请了广东省农科院设施农业研究所史亮亮博士做了“精品西瓜新品种及设施栽培关键技术”的专题报告,受到了参会学员的高度评价。
高价值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应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思路和方向,本次活动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印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9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有关情况。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方面,将会采取哪些举措?起来看——
Q:医保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对医保基金进行常态化监管?
A: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三个结合”“五个常态化”。一是点线面结合,推进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常态化。其中,飞行检查侧重于点,专项整治侧重于线,日常监管侧重于面,这三有机结合、相辅相成。通过点线面相结合,努力做到检查一个、查透一个、规范一个,这样成体系地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是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推动智能监控常态化。医保基金监管对象多、难度大,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现场检查难以及时有效广泛地覆盖,这就要求创新理念和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寻求破解之道,用新技术赋能。在这方面,医保智能监控是破解监管痛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智能监控的推广应用,可以实现医院前端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防控。三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推进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截至今年4月,全国累计曝光典型案例达到25.5万例,传递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取得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接下来,将按照《意见》要求,强化社会协同共治,用好举报投诉和宣传曝光这两个机制,筑牢医保基金监管的人民防线。
Q: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国家医保局今年的工作重点有哪些?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
A: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二是聚焦医药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重点药品、耗材等。三是聚焦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对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的易发高发违法违规行为也专门提出工作要求。
与以往工作相比,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更加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医保、公安机关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并首次邀请了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加入了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五部门综合监管的态势初步形成,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更加重视大数据监管。2023年,国家医保局将在大数据监管方面着重发力,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通过强化已有医保反欺诈大数据模型应用,推动建立一批重点领域的反欺诈大数据模型,逐步构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新模式,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
Q:国家卫生健康委如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机构的收费计费行为?
A:第一,持续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水平。通过不断完善医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相关病种的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程和临床路径,来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规范制度体系。修订发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二,加强医疗机构内控管理。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健全医疗机构内控管理的制度规范,特别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管理规范。第三,加强教育培训和激励引导。持续加强医保普法教育和医保相关规定的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第四,完善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全国监测体系,对医疗质量指标、临床路径应用情况、临床合理用药情况和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测。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纳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定期校验的内容,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也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将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整治欺诈骗保等纳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突出重点,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民营医院管理年”等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集中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
Q:公安机关如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活动?
A:公安机关按照加强医保监管常态化的要求,重拳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行刑衔接,坚决维护国家医保基金安全。一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重点惩处团伙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全力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国家医保基金损失。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公安机关将会同医保、卫健等部门持续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工作合力。三是全面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揭露其犯罪手法,形成警示震慑,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用好医保基金,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Q:国家医保局将如何落实《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A:2023年,国家医保局将坚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断压实各方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飞检、专项整治等多种监管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同时,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一是推进智能监控做实做细。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的通知》,初步实现全国智能监控“一张网”。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在系统总结《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正在研究《条例》的实施细则,对《条例》中的一些原则性、授权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三是用好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有效发挥综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用好用活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反面典型,要严厉惩处,及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于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正面宣传,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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