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的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自编商铺101、102、103号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06月26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的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自编商铺101、102、103号出租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资产面积2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白鹤园自编101、102、103号商铺;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3年;
5、交易底价:46080元/年(不含发票税金,如需开具发票,发票税金由承租人支付);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度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129008512010002721。(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出租屋等行业。未中标人员交易保证金自投结束2个月后方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46080元/年,每次举牌叫价增幅不小于1000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新塘镇新塘大道中新塘广场对面)及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新塘新塘大道中新塘广场对面),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6月2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不改变规划使用范围,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经冠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小姐 联系电话:1390233670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6月13日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开展了2023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现将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二、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20-31704467
2. 电子邮箱:zcfg@gdd.gov.cn
3.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13楼1301房(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10530)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2023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项目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期限 | 拟扶持金额 (万元) |
1 | 独角兽(广东)动漫文化有限公司 | 2022.8.1-12.31 | 1.5172 |
2 | 广州娱加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22.6461 |
3 | 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 2022.4.1-12.31 | 24.5700 |
4 | 广东易腾动漫文化有限公司 | 2022.8.1-12.31 | 17.6162 |
5 | 广州云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2.1.1-12.31 | 3.5451 |
6 | 广州艾亚文化有限公司 | 2022.8.1-12.31 | 3.5476 |
7 | 广州凤皓广告有限公司 | 2022.10.1-12.31 | 4.7812 |
8 | 尚来(广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1-6.30 | 29.4562 |
9 | 广州漫城文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10.1-10.31 | 1.8002 |
10 | 广州奇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1-12.31 | 29.1837 |
11 | 广州有灵且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2.3.1-12.31 | 15.7996 |
12 | 广州市度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5.1471 |
13 | 广州市飞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13.0869 |
14 | 广州市万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2.1873 |
15 | 广州市艺尚娱乐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16.8260 |
16 | 广州箫韶九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8.1-12.31 | 2.7900 |
17 | 广州新烨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9.1-12.31 | 7.2251 |
18 | 广州形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9.7-12.31 | 7.9389 |
19 | 广州赛文创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8.5-12.31 | 6.2637 |
20 | 光影漫纪(广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2.7.22-12.31 | 4.5948 |
21 | 廿四景象(广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2022.7.22-12.31 | 6.7904 |
22 | 广州中讯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2022.8.1-12.31 | 16.1221 |
附件下载: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南香路西延线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开建管函〔2023〕119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黄埔区南香路西延线工程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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