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街开展燃气整治行动
端午节假期间,人民街执法办联合城管办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餐饮业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燃”。
检查组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正常使用,现场工作人员是否掌握燃气安全常识、是否真正熟练操作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等内容。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科普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要求餐饮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确保餐饮店用气安全。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未正常工作的餐饮店,人民街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暂停营业等措施,待整改完毕后方可营业。
检查组要求,各餐饮店要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加强对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抓实抓细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7月3日,在南沙区天后路沙滩平台的增殖放流点,黄鳍鲷(100万尾)、花鲈(100万尾)、鲻鱼(100万尾)、斑节对虾(100万尾)等约825.8万尾各类水生生物被分批投往珠江出海口。它们将游向伶仃洋,进一步改善珠江口水域生态环境、优化和增殖渔业资源,让千家万户在来年开渔期更好地品鲜南沙。
本次活动由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南沙区人民政府指导,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汉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庆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李仲铠,南沙区政府副区长刘小潼,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蔡瑞雄以及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群众、志愿者、学生代表、渔业企业代表等近200人参与放流活动。
南沙区有关负责人在活动中介绍,南沙海洋和水产资源丰富,全区海域面积337.895平方千米,海岸线182千米,海岛11个,河涌302条。区域内河网密布,河道纵横交错,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水产养殖面积约10万亩,2022年渔业总产量16.51万吨,总产值53.4亿元,规模、产量和产值均位居全市第一。
自2006年开始,南沙区已连续17年组织举办公益性增殖放流与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性增殖放流活动,共举办增殖放流活动27次,放流规模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累计放流各类水生生物6500多万尾,有效地改善珠江河口渔业资源的种群结构,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位于南沙区小虎岛,是广东省、广州市“十三五”和“十四五”能源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省、市两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点项目,也是广州市攻城拔寨作战图的重点建设项目。当前,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项目一期已经基本完工。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南沙配套实施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正是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落实《南沙方案》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绿色发展的重要体现。
一周前,在广州市南沙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之海洋牧场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青峰介绍,南沙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1+2+2+7”战略——“1”是指以建设华南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总体发展目标;“2+2”是指打造现代海洋牧场装备技术研发制造示范基地、深蓝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产业基地、全省海洋牧场供应链综合服务中心和海洋牧场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中心;“7”是指在海洋牧场装备设计、装备制造、融资租赁、种业、水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和交易、文旅七个赛道上发力。
此外,南沙正从建立产业联盟,打造海洋牧场种业产业集聚区,打造海工装备高端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四方面着手建设蓝色粮仓,打造海洋牧场产业集聚区。
在增殖放流、建设蓝色粮仓的同时,南沙严格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现有在册海洋渔船共278艘,实际应休渔船268艘已全部落实珠江内陆水域禁渔与南海伏季休渔制度休渔。今年3月,南沙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有效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保护了辖区海洋渔业资源。
- 项目名称: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
- 项目编号:JG2023-363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6日 0时0分~2023年7月2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25.431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单位)须同时具有①②以下两种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单位)须提供③备案要求; 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单位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2家第三方检验监测单位、1家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第三方检验监测任务的其中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单位)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6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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